广东宏星华年产220万平方米铝模板循环产业园新建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审批
广东-韶关-南雄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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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星华年产220万平方米铝模板循环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6-07-29

****拟投资1.5亿元,建设**宏星华年产220万平方米铝模板循环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基本信息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宏星华年产220万平方米铝模板循环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

项目概要:******宏星华年产220万平方米铝模板循环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选址****工业园(扩园),主要依托一期工程预留车间建设破碎、熔铸生产线;设计年产铝棒15万吨。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噪声及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及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水:本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产生的循环冷却水、废气喷淋水及初期雨水等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气:正常排放情况下,各废气污染源各时段预测浓度叠加背景值后均达标,环境空气影响可接受。

噪声:拟建工程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均能达标,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固体废弃物:项目一般工业固废物自行利用或委外利用,不排放;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厂区设有规范的一般固废仓和危废仓1座,固体废弃物能够得到有效的贮存、利用或处置,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存在天然气引起火灾爆炸、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失效等风险,采取措施后可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固体废物将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施工期不长,施工期污染是临时性的,在施工结束后此类污染源即可消除。只要施工单位切实落实各项施工期环保措施,施工期间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可接受。

2、运营期污染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期工程废水主要为铸棒冷却水、废气喷淋水和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冷却水补充。循环冷却水和废气喷淋水正常情况下全部回用,并定期补充新鲜水。为保证循环系统水质,多次循环后循环水池需定期处理水质及清理沉渣,采用一套化学沉淀+絮凝沉淀+介质过滤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

废铝破碎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条21m高排气筒排放,双室炉及保温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骤冷+布袋除尘+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由1条21m高排气筒排放,炒渣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由1条21m高排气筒排放,均质炉废气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由1条21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降噪和减振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设置有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等设施,固废仓占地365.5m2,危废仓占地430.72m2。

综上所述,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是在可控范围内的。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宏星华年产220万平方米铝模板循环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符合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符合相关土地利用规划,选址合理;建设单位对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环保治理方案,经预测正常排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超标,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在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工业园(扩园)

电话:183****6616

联系人:黄先生

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51-****090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在******公司网站(http://www.****.com)查阅,****公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3、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司,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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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宏星华铝业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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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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