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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31MADG6GEM0G | 建设单位法人:杨贤敢 |
| 李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县 |
| **市**县**街道**二路 |
| 渝铸不锈钢、碳钢阀门铸件生产项目(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
| 建设地点: | **市**县 **街道**二路 |
| 经度:107.364670 纬度: 30.31054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20 |
| 渝(垫)环准〔2025〕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31MADG6GEM0G001W |
| 2026-03-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500 |
| 2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3MA5YW54N9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075002T | 竣工时间:2026-03-01 |
| 2026-03-19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6-07-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4775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每年生产碳钢阀门坯体33.6万件(8400t),不锈钢阀门坯体36万件(3600t),碳钢阀门50.4万件(12600t),不锈钢阀门54万件(5400t),共174万件(30000t)。 | 实际建设情况:分期建设,现阶段建成生产能力为:每年生产碳钢阀门坯体12.2万件(3055t),不锈钢阀门坯体13.1万件(1309t),碳钢阀门18.3万件(4582t),不锈钢阀门19.6万件(1964t),共63.3万件(10909t)。 |
| 分阶段建设,本次仅验收一阶段验收规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铸造主要原料为不锈钢锭和废钢(机加企业产生的不含溶剂、涂料、塑料等杂质,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的废钢),其中废钢无需清洗直接用于中频炉熔化;主要工艺流程包括铸造工艺、后处理工艺、精加工和组装测试工艺、砂再生工艺,用于组装的不锈钢阀门坯体还需进行酸洗处理。其中铸造工艺、砂再生工艺布置于3#车间,铸造工艺包含造型、金属熔化、浇注、落砂等;后处理工艺布置于2#车间,包含抛丸、切割、焊补、打磨、热处理等,碳钢阀门坯体采取退火热处理工艺,不锈钢阀门坯体采取固溶热处理工艺;经后处理加工形成的阀门坯体,一部分直接外售给下游阀门精加工和组装企业,一部分进入本项目1#车间,经过精加工,组装测试形成合格的碳钢阀门、不锈钢阀门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铸造主要原料为不锈钢锭和废钢(机加企业产生的不含溶剂、涂料、塑料等杂质,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的废钢),其中废钢无需清洗直接用于中频炉熔化;主要工艺流程包括铸造工艺、后处理工艺、精加工和组装测试工艺、砂再生工艺,用于组装的不锈钢阀门坯体还需进行酸洗处理。其中铸造工艺、砂再生工艺布置于3#车间,铸造工艺包含造型、金属熔化、浇注、落砂等;后处理工艺布置于2#车间,包含抛丸、切割、焊补、打磨、热处理等,碳钢阀门坯体采取退火热处理工艺,不锈钢阀门坯体采取固溶热处理工艺;经后处理加工形成的阀门坯体,一部分直接外售给下游阀门精加工和组装企业,一部分进入本项目1#车间,经过精加工,组装测试形成合格的碳钢阀门、不锈钢阀门外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有组织废气:混砂机及配套砂仓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后处理废气(其中抛丸、切割、焊补、打磨废气先经过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一起,再次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化废气分别经与中频炉(4台)炉盖一体化设计的除尘收集罩(收集范围覆盖熔化废气、扒渣时的环境集烟区域)收集,采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4套)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DA004、DA005)排放。浇注废气经在浇注工位设置的移动式侧吸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落砂废气通过在落砂机设置侧吸式集气罩收集后、与砂再生系统破碎筛分风冷及配套砂仓废气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砂再生系统离心再生及配套砂仓废气落砂废气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酸洗废气经在酸洗槽设置的侧吸式集气罩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抛光(精加工)气密闭收集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综合楼顶排放。 无组织废气:填砂废气采用在造型加砂卸料口安装防尘布袋进行围闭措施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涂料涂刷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废气经设备自带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生产废水:酸洗废水、碱洗喷淋塔排水、车间清洁废水经“调节+混凝反应+斜管沉淀+pH调整+砂滤(设计处理能力10m3/d)”工艺处理后,回用于酸洗系统,不外排。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除油后的空压机排水一并经生化池(处理能力3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冷****园区污水管网,****园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迎春河。****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后,执行一级A标准。 地下水及土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分区防控原则,将厂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酸洗区、化学品库房、油料库房、危险废物贮存点、****处理站等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铺设双层**度聚乙烯HDEP防渗膜,墙角涂刷环氧树脂漆,或参照GB18598执行;铸造车间、后处理车间、酸洗车间(除酸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等进行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4.0m,K≤1×10-7cm/s;办公楼、综合楼等其余区域采取简单防渗,实施地面硬化处理。建设单位应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各项防渗措施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液态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噪声:拟建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抛丸机、车床等生产设备和空压机、冷却塔及废气治理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声、合理安排设备工作时间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150m2),定期外售进行**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中含油金属屑暂存于1#危险废物贮存点(60m2),废切屑液、酸洗槽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棉纱、酸洗废水处理污泥等分类收集后置于容器或包装物中,暂存于2#危险废物贮存点(30m2),定期交由有危废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六防”污染防治措施,设置标识标牌。企业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部第23号)要求执行。 环境风险:化学品库房、油料库房四周设置边沟或围堰,下方设置收容池,防止液体原料泄漏溢流出库房。储存区远离火种、热源,严禁吸烟,库房内配备干粉灭火器、消防砂等消防器材,以及吸收棉、防渗漏桶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车间内液体原料包装桶设置防渗漏托盘,液态物料管输系统严格密闭,选用材质性能好的设备和管件,以防泄漏。设置pH自动加药系统,生产废水排放管网需可视化。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备案备查,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防范演习,提高事故应变能力,降低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有组织废气:优化混砂机及配套砂仓废气排放方式,经“集气系统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落砂,砂再生系统破碎、筛分、风冷及配套砂仓废气一起,再次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后处理废气(其中抛丸、切割、焊补、打磨废气先经过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一起,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仅建设3台中频炉,其中2个1t/批次、1个2/批次,熔化废气分别经与中频炉(3台)炉盖一体化设计的除尘收集罩(收集范围覆盖熔化废气、扒渣时的环境集烟区域)收集,采用“耐高温布袋除尘器(2套)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7)排放。其中2个1t/批次中频炉共用一套耐高温布袋除尘器。浇注废气经在浇注工位设置的移动式侧吸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落砂废气通过在落砂机设置侧吸式集气罩收集后、与砂再生系统破碎筛分风冷及配套砂仓废气、混砂机及配套砂仓废气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砂再生系统离心再生及配套砂仓废气落砂废气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酸洗废气经在酸洗槽设置的侧吸式集气罩收集,采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抛光(精加工)气密闭收集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无组织废气:填砂废气采用在造型加砂卸料口安装防尘布袋进行围闭措施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涂料涂刷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废气经设备自带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生产废水:酸洗废水、碱洗喷淋塔排水、车间清洁废水经“调节+混凝反应+斜管沉淀+pH调整+砂滤(设计处理能力10m3/d)”工艺处理后,回用于酸洗系统,不外排。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除油后的空压机排水一并经生化池(处理能力30m3/d)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冷****园区污水管网,****园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迎春河。****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后,执行一级A标准。 地下水及土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分区防控原则,将厂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酸洗区、化学品库房、油料库房、危险废物贮存点、****处理站等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铺设双层**度聚乙烯HDEP防渗膜,墙角涂刷环氧树脂漆,或参照GB18598执行;铸造车间、后处理车间、酸洗车间(除酸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等进行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4.0m,K≤1×10-7cm/s;办公楼、综合楼等其余区域采取简单防渗,实施地面硬化处理。建设单位应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各项防渗措施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液态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噪声:拟建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抛丸机、车床等生产设备和空压机、冷却塔及废气治理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声、合理安排设备工作时间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60m2),定期外售进行**回收利用。建设1#危险废物贮存点(60m2)和2#危险废物贮存点(30m2)。定期交由******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点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六防”污染防治措施,设置了标识标牌。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环境风险:化学品库房、油料库房四周设置围堰并做好了防渗措施,能够有效防止液体原料泄漏溢流出库房。储存区远离火种、热源,严禁吸烟,库房内配备干粉灭火器、消防砂等消防器材,以及吸收棉、防渗漏桶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车间内液体原料包装桶设置防渗漏托盘,液态物料管输系统严格密闭,选用材质性能好的设备和管件,以防泄漏。设置pH自动加药系统,生产废水排放管网可视化。企业建立健全了环保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已完成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备案,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防范演习。 |
| 混砂机及配套砂仓废气由同后处理废气一起排放变更为同落砂,砂再生系统破碎、筛分、风冷及配套砂仓废气一起排放,风机风量根据合并排放情况,进行配套调整。实际只建设了3台中频炉,其中1#、2#中频炉经同一套除尘器系统处置,风量为20000m3/h,3#中频炉设计风量与环评一致,为21000m3/h。浇注废气治理系统实际风机风量较环评阶段设计风量减小2000m3/h,调整了排气筒编号。碱喷淋和两级活性炭吸附顺序优化调整。固废暂存间面积减少了90m2,通过加快转运频率,能够满足一般固废暂存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27 | 1.707 | 0 | 0 | 0.27 | 0.27 | |
| 0 | 0.042 | 0.132 | 0 | 0 | 0.042 | 0.04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78 | 0 | 0 | 0 | 0 | / |
| 0 | 2.108 | 15.542 | 0 | 0 | 2.108 | 2.108 | / |
| 0 | 0.213 | 7.841 | 0 | 0 | 0.213 | 0.213 | / |
| 1 | 酸洗废水治理系统 | 企业回用标准 | 酸洗废水治理系统 1套,设计处理能力10m3/d,采用“调节+混凝反应+斜管沉淀+pH调整+砂滤”工艺,处理酸洗废水、酸洗区地面清洁废水、碱洗喷淋塔排水,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于酸洗用水,不外排。 | 酸洗废水满足企业回用标准 | |
| 2 |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生化池(设计处理能力30m3/d)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同冷却塔排水一起,经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迎春河。空压机排水经空压机自带油水分离器除油后,进入生化池处理。 | 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氨氮、色度、总磷、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
| 1 | 混砂机及配套砂仓废气处理系统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 | 2套砂仓及混砂机分别配1套处理能力为5500m3/h、6500m3/h的布袋除尘器(共2套),处理后的废气同落砂,砂再生系统破碎、筛分、风冷及配套砂仓废气一起,进入设计处理能力为26500-43620m3/h的布袋除尘器(1套)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监测结果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要求 | |
| 2 | 熔化(中频炉)废气治理系统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 | 1#、2#中频炉配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1套,设计处理风量分别为20000m3/h,经DA001排放 | 监测结果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要求 | |
| 3 | 熔化(中频炉)废气治理系统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 | 3#中频炉配耐高温布袋除尘装置1套,设计处理风量21000m3/h,经DA007排放 | 监测结果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要求 | |
| 4 | 浇注废气治理系统 | 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 | 建布袋除尘器+碱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设计处理风量70000m3/h,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 颗粒物监测结果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限值要求,臭气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要求 | |
| 5 | 落砂,砂再生系统破碎、筛分、风冷及配套砂仓废气治理系统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 | 混砂机及配套砂仓废气和落砂,砂再生系统破碎、筛分、风冷及配套砂仓废气一起进入布袋除尘器1套,设计处理风量26500-43620m3/h, 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监测结果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要求 | |
| 6 | 后处理废气治理系统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 | 3台抛丸机分别配布袋除尘器1套(共3套),处理后的废气再同切割、焊补、打磨等后处理废气一起,进入设计处理能力为30852-55123m3/h的布袋除尘器(1套)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混砂机及配套砂仓废气不再随后处理废气治理系统一同处置。 | 监测结果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要求 | |
| 7 | 酸洗废气治理系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其他区域 | 建碱液喷淋塔1套,设计处理能力6531-11231m3/h,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 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其他区域限值要求 | |
| 8 | 精加工抛光废气治理系统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 | 建布袋除尘器1套,设计处理能力5500m3/h,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监测结果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要求 | |
| 9 | 砂再生系统离心再生及配套砂仓废气治理系统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 | 建布袋除尘器1套,设计处理风量26500-43620m3/h,处理后的废气经DA002排气筒排放。 | 监测结果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限值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 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减振、消声等措施 | 昼间、夜间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 3类功能区昼间、夜间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1 | 拟建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分区防控原则,将厂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酸洗区、化学品库房、油料库房、危险废物贮存点、****处理站等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铺设双层**度聚乙烯HDEP防渗膜,墙角涂刷环氧树脂漆,或参照GB18598执行;铸造车间、后处理车间、酸洗车间(除酸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等进行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4.0m,K≤1×10-7cm/s;办公楼、综合楼等其余区域采取简单防渗,实施地面硬化处理。建设单位应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各项防渗措施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液态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 拟建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分区防控原则,将厂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酸洗区、化学品库房、油料库房、危险废物贮存点、****处理站等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铺设双层**度聚乙烯HDEP防渗膜,墙角涂刷环氧树脂漆,或参照GB18598执行;铸造车间、后处理车间、酸洗车间(除酸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等进行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4.0m,K≤1×10-7cm/s;办公楼、综合楼等其余区域采取简单防渗,实施地面硬化处理。建设单位应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各项防渗措施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液态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
| 1 |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废钢、不合格品、废金属块回收至中频炉熔化再利用;炉渣、废衬层、浇铸包清理废渣、废木模、抛丸灰、清理打磨废渣、废包装材料、废瓷管及废耐火砖浇口杯、废砂、废布袋、除尘灰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50m2),定期外售进行**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中含油金属屑暂存于1#危险废物贮存点(60m2),废切屑液、酸洗槽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棉纱、酸洗废水处理污泥等分类收集后置于容器或包装物中,暂存于2#危险废物贮存点(30m﹒),定期交由有危废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的废钢、不合格品、废金属块回收至中频炉熔化再利用;炉渣、废衬层、浇铸包清理废渣、废木模、抛丸灰、清理打磨废渣、废包装材料、废瓷管及废耐火砖浇口杯、废砂、废布袋、除尘灰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60m2),定期外售进行**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中含油金属屑暂存于1#危险废物贮存点(60m2),废切屑液、酸洗槽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棉纱、酸洗废水处理污泥等分类收集后置于容器或包装物中,暂存于2#危险废物贮存点(30m2),定期交由有危废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
| 1 | 拟建项目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规范和要求。化学品库房、油料库房四周设置边沟或围堰,下方设置收容池,防止液体原料泄漏溢流出库房;储存区远离火种、热源,严禁吸烟,库房内配备干粉灭火器、消防砂等消防器材,以及吸收棉、防渗漏桶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车间内液体原料包装桶设置防渗漏托盘,液态物料管输系统严格密闭,选用材质性能好的设备和管件,以防泄漏;设置pH自动加药系统,生产废水排放管网需可视化。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备案备查,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防范演习,提高事故应变能力,降低环境风险。 | 化学品库房、油料库房四周设置边沟或围堰,下方设置收容池,防止液体原料泄漏溢流出库房;储存区远离火种、热源,严禁吸烟,库房内配备干粉灭火器、消防砂等消防器材,以及吸收棉、防渗漏桶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车间内液体原料包装桶设置防渗漏托盘,液态物料管输系统严格密闭,选用材质性能好的设备和管件,以防泄漏;设置pH自动加药系统,生产废水排放管网需可视化。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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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