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红河威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星矿石堆场综合仓储物流配套服务建设项目)

审批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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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金星矿石堆场综合仓储物流配套服务建设项目)
发布日期:2026-07-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544、0873—****054****中心1楼C****服务区C11号生态环境综合窗口)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真:0873—****544

邮编:661199

项目名称

****金星矿石堆场综合仓储物流配套服务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村委会西租小组路口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州****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村委会西租小组路口(云鹏大道与西租公路的交叉口处),总占地面积9291.89m2,通过与******委员会签订租赁合同获得善导果蔬分拣包装车间的场地及厂房使用权进行本项目的建设,主要**年产800吨脱水蔬菜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加工车间、成品仓库、锅炉房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空气、水、声、固废的影响。

1.废气

(1)施工扬尘

在项目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都会产生扬尘污染,施工扬尘为无组织排放,为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现场建设围墙,施工作业在围墙内进行,根据施工顺序采取分片围挡、围护,严禁敞开式作业。

②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限载,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密闭运输或篷布遮盖。

③安排专人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

④建筑材料和施工材料分类堆放并设置围挡设施及土工布进行覆盖。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粉尘产生量较少,且随施工期结束而终止,对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小。

(2)施工机械废气

施工机械废气包括运输车辆尾气、机械燃油废气等,具有间断性、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通过采取加强机械保养、合理规范使用施工机械等措施可减少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期较短,施工废气产生较少,经自然扩散,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污水及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是机械设备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过程中设备、工具清洗等产生的废水量小。施工期设置2个1m3施工废水收集桶,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仅少量洗手用水,经废水桶收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项目施工期间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噪声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在昼间进行施工,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作业。

(3)加强管理,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做到文明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4)项目所涉及建筑材料尽量采用定尺定料,减少现场切割。

(5)根据施工设备噪声产生情况,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厂界。

(6)施工期运输车辆应保持良好车况,合理调度,尽可能匀速慢行;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减少鸣笛,以降低载重汽车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噪声对于区域噪声环境质量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施工时拟对固体废物采取的措施如下:

(1)土石方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主要来源于土地平整、沉淀池、雨水收集池、雨水管道开挖。挖出的土石方就近堆放在项目区周边空地,用于场地回填。本项目土石方开挖量不大,可全部回填于厂区,无废弃土石方产生。

(2)建筑垃圾

本项目拟将现有地块内的仓库及其他用房进行拆除,施工期现有建构筑物拆除及厂房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废金属、废钢筋、玻璃等建筑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利用的回收利用,如废钢筋、废木材、****收购站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如废弃的砖石、水泥凝结废渣等,委托有资质的建筑垃圾承运企业运输至合法弃渣场规范处置,禁止随意倾倒。根据《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462—2026),采取全过程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①建筑垃圾严格按照砖混渣土、废钢材、杂物、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堆放,设置明显标识牌,物理隔离防止混堆混存。对暂存的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围挡、全覆盖防尘网封闭管理,堆高不超过 2m,非作业时段封闭管理,定期洒水抑尘,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

②拆除前对场地进行排查,单独收集特殊废物。拆除过程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扩散。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降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及时对散落垃圾进行收集、处置。

③委托具有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运输车辆采用全密闭式。车辆严格控制装载高度,全程密闭覆盖,杜绝沿途遗撒、扬尘。建筑垃圾优先进行**化利用,废钢材外售回收,砖混渣土破碎后作为场地回填及垫层材料;不可利用部分运往合规建筑垃圾处置场安全处置。建立建筑垃圾管理台账,详细记录产生量、类别、运输单位、处置去向及转移时间,台账保存,实现来源、去向、数量全过程可追溯。

④落实扬尘、噪声巡查制度,确保达标排放。制定扬尘污染、雨水冲刷、垃圾泄漏等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防范环境风险。严格执行《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462—2026)相关要求,全流程管控要求,确保拆除、暂存、运输、处置全过程符合规范,有效控制二次污染。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项目施工期产生固废均能做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运营期

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对空气、水、声、固废的影响。

1.废气

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汽车尾气和道路运输扬尘。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废气采取厂房四面围挡、喷雾降尘(仓库棚顶以2m×2m网格设置广角喷雾头进行喷雾降尘)、定期清扫、车辆进出清洗、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及自然扩散后,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周界外最大浓度要求。汽车尾气和道路运输扬尘经大气自然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项目内喷雾降尘,后期雨水通过人工截断排入周边沟渠,雨水排放口设置切换阀、视频监控联网,雨水经监测达标后方可外排,并留样备查;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内喷雾降尘;运营期废水能得到合理处置,无废水外排,其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是较小的,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建成后运营期间厂界噪声贡献值昼间和夜间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项目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运营期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降尘主要来源为项目矿石装卸等工段,成分与堆放矿石一致,可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初期雨水收集池、车辆清洗废水沉淀池内底泥主要来自项目粉尘沉降、车轮附着物等,含有一定的可回收矿种,清掏后与干化池内自然晾干,晾干后与矿石一同外运使用。在采取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拟审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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