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县级权限)服务指南

审批
山东-潍坊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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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批准服务信息
发布机构: ****服务局 成文日期: 2026 年 07 月 29 日
标 题: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县级权限)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6 年 07 月 29 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县级权限)服务指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县级权限)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县级权限)

二、设立依据

1.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6****建设部令第18号,2018年9月28日依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建设部令第42号修改)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3.**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城镇市政工程以及限额以上乡村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开工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申报要求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手续。

(二)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已办理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在房屋建筑规划红线内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等工程可不再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已经确定施工企业。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建设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直接发包的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直接发包批准手续和施工合同。

(四)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建设单位应提供具备施工条件承诺书。

(五)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施工图审查机构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已经签订项目质量责任授权书,项目负责人已签订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按照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相关规定提供资料。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交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材料

1施工合同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4.具备施工条件承诺书

5.用地批准手续

6.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7.中标通知书(按照规定可直接发包的工程应直接发包备案表)

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五、办理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当场办理

七、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八、受理机构联系方式:0536-****176

九、监督举报方式:0536-****68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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