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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7-29
| 项目名称 | **县热力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县集中供热范围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波 |
| 联系人 | 芮照松 | 联系电话 | 158****2826 |
| 项目投资(万元) | 50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8-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是对正和高温水、华泰高温水两座区域换热站进行设备更新改造;二是在**改造老旧一次管网,管网管沟长度11.5公里,管径DN1200-DN100;三是对巴黎庄园、惠泽园等62座老旧换热站改造,涉及供热面积720万m;四是对清风小区、****公司家属院等85个小区,涉及供热面积238万m2的小区二次网进行更新改造;五是对供热区域内48个小区、3.92万户用户进行立管、热计量及电动锁闭阀的更新及改造。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总局《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环控【1997】066 号的规定)(文件),建设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环保部门申请登记,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并且必须公告附近公民。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针对建设项目而言,应做好如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 制定降噪措施,并可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点的一侧,并应采取降低噪声措施;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 原则上夜间应禁止施工,若因工程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 | ||
| 承诺:**** 王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波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