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7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677
通讯地址:****审批局 邮编:0536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生猪屠宰、肉制品加工、冷链物流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省**市**县国道G338与744乡道**东南角 | **** | ******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05305.55m2,总建筑面积55149.47m2,项目主要建设附属用房、标准化厂房、冷藏库、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等。本项目建设完成后生产规模为加工各类熟食1万吨(备案中剩余产能另行环评,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1、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表1浓度限值要求,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2、2台6t/h天然气锅炉烟气均设置低氮燃烧器+15m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确保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气锅炉标准;污水处理站池体密闭,废气采用管道+二级活性炭+15m排气筒排放(DA003),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食堂油烟采用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楼顶排放,确保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13/5808-2023)表1小型标准要求;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车间密闭、加强管理,确保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3、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解冻清洗废水,蒸煮废水,车间、设备、车辆、道路清洗废水,天然气锅炉废水,制冷机组废水,脱盐水装置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粗格栅+细格栅+调节+气浮+AAO+AO+二沉池+消毒”)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4、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加强厂房隔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5、废包装、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隔油池废油收集后外售;脱盐水装置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6、****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