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要求,现将采购公告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
地址:**县迎宾路
联系电话:0776-****333
二、采购项目内容
1. 项目名称:****办公楼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2. 采购内容:对司法局办公楼现有旧电梯进行拆除,并采购安装新电梯。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旧电梯拆除:拆除现有旧电梯的机械部分、控制部分、电气部分、轿厢、轨道、层门等全部设备设施,并负责拆除物的清运及按规定处置;
井道及机房整改:对原电梯井道、底坑、机房进行核查、清理、防水处理及必要修正,对井道及机房进行土建整改和相应动力电源整改;
新电梯采购及安装:采购并安装新电梯(含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
验收及交付:完成整机调试、试运行,通过百****检验院验收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其他相关工作:安装门套、各楼层电梯出入口周边墙面及地面局部恢复装修,电气配套工程(专用电源、电缆敷设、配电箱等)以及质保期内售后服务。
3. 要求工期:合同签订后 60个日历日内完成。
三、采购预算控制价
1. 投标报价应为包含旧电梯拆除、清运处置、井道及机房整改、新电梯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税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企业自身成本自行报出总价,报价应参照市场行情及相关行业标准合理确定。
四、定标方式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的,按以下顺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一)企业资质等级较高者;(二)同类项目业绩较优者;(三)售后服务方案较完善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
七、招标资格条件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新版许可规则取得相应级别的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
3.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现场安装作业人员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八、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起至2026年8月4日止(共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接收。
九、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报价文件等材料密封****办公室。
报名结束后由****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以符合资格条件且报价最低者为原则确定供应商。
十、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一、公告媒体: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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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