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委托****承担。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相关规定,现对**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和收集公众关于该决策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况
1. 规划范围:**市全域17个乡镇/园区、全域陆域、海域,覆盖城乡、工业园区、沿江沿海湿地、河湖水体、养殖区等全部国土空间。
2. 实施周期:2026年1月—2030年12月。
3. 核心规划目标:
大气环境: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率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大唐、天楹烟气治理改造和重点企业VOCs深度治理。
水环境:国省考断面水质稳定Ⅲ类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86%,**、改造城镇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按时序推进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建设美丽河湖。
海洋生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整治入海排污口、渔港污染,推进互花米草治理、**湿地修复,巩固国家级美丽海湾建设成果。
土壤与地下水:完成6个沿江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土壤地下水修复,加强在产企业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化工等遗留地块风险管控,防范地下水污染。
固废治理:建设飞灰**化利用项目,降低危废填埋率,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建筑垃圾**化体系。
生态保护:长**北支生态岛提质,生物多样性长期观测,湿地、岸线修复,管控外来入侵物种。
绿色低碳:****园区,推广风光新能源,淘汰高耗能、老旧企业,推进柴油货车、非道路机械新能源替代。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1. 对该决策事项的了解程度;
2. 对该决策事项实施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 对该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4. 对该决策事项的态度。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注意事项
1.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提出对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2. 注意事项:公众在提出意见建议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评估责任主体:****
联系人:邱园园 联系电话:****1318;
评估实施单位:****
联系人:杨经理186****6699 邮箱:****@qq.com。
五、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12日。
****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