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2026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遴选培训机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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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6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遴选培训机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乡村**战略,加强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关于印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的通知、****农业农村厅文件《2026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指南)》(吉农计财发〔2026〕3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农村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6〕253号)要求,结合**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目标原则及范围

****农业农村厅文件《2026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指南)》(吉农计财发〔2026〕3 ****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农村部分)的通知》(吉财农指〔2026〕253号)要求,结合主导产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目标。

通过公开遴选,择优确定一批资质齐全、师资优良、场地规范、实绩突出、服务到位的培育机构,建立**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库。实行入库管理、择优承担、绩效考核、动态退出机制,全面提升全县农民培育规范化、专业化、实效化水平,助力乡村人才振**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遴选原则

1.公开公平、择优遴选。全程公开公告、自愿申报、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2.产业适配、属地优先。优先选取贴合我县主导产业、本地实训**丰富、服务农户能力强的机构。

3.质量为本、绩效导向。重点审核过往培育质量、档案规范、学员评价、跟踪服务成效。

4.规范管理、动态监管。实行入库备案、年度考核、优胜劣汰,杜绝培训走过场、资金不规范使用等问题。

(三)遴选范围

依法注册、具备培训能力的单位,包括:

1.公办事业单位:****中心、职教中心、农机推广机构、乡镇农技服务机构。

2.涉农主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服务或科普教育等相关内容******社、家庭农场、现代农业产业园、种养殖龙头企业。

3.正规社会化培训机构:具备涉农培训资质、常年开展农民培训的民办培训机构。

二、申报机构准入基本条件

(一)法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有效,成立3年以上;

2.经营范围含农业技术推广、职业技能培训、科普教育等相关内容;

3.财务制度健全,可独立核算、正规开票,具备承接财政项目资质;

4.近3年无失信记录、无行政处罚、无财政资金违规使用、无培训造假等问题。

(二)教学实训条件

1.拥有固定、合规、可长期使用的标准化教学场地,多媒体设施齐全,单次可容纳50人以上集中教学;

2.拥有自有或长期合****基地,围绕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农机手技能提升、数智技术应用、乡土文化能人等方面展开培训;

3.具备基本安全保障、卫生条件、停车条件,能够落实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三)师资队伍条件

1.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专职涉农授课教师不少于3名;

2.建立稳定专兼职师资库,总人数不少于10人;

3.师资人员具备中级以上涉农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一线实操经验,能够独立开展理论授课、现场实训、答疑指导。

(四)培训工作能力

1.近3年开展过农民培训,培训台账完整、过程真实、资料齐全;

2.熟练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管理系统,可按时完成信息录入、资料上传、结业审核;

3.能够按照规范完成开班报备、课堂教学、实训观摩、线上学习、结业考核、跟踪服务全流程工作;

4.能够规范建立全套培训档案,按要求存档备查不少于5年。

(五)一票否决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1.近3年存在虚报培训、档案造假、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

2.培训期间发生重**全事故、群体性投诉、重大负面舆情;

3.被列入经营异常、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无固定教学场地、****基地、无专职管理人员,无法独立完成培育任务;

5.往年承接培育项目绩效考核不合格、被主管部门通报整改仍未到位。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明确申报时间、条件、材料、流程及监督方式。

(二)自愿申报与材料初审

各符合条件机构按时限提交全套材料。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初审,核查资质完整性、材料真实性、基本准入条件,确定进入评审名单。

(三)专家综合评审

成立专项评审组,采取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综合评议方式打分,总分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入围。

评审内容包括机构资质、师资力量、场地实训、过往业绩、方案质量、服务保障等。

(四)集体研究与公示

根据评审得分排序,形成拟入库机构名单,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入库签约、任务分配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县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库,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培训职责、质量标准、资金规范、考核奖惩。

四、入库机构管理与绩效考核

(一)日常监管

实行全过程台账化管理,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开班现场、教学质量、实训落实、学员在岗、系统录入、档案资料。对不达标、不规范的机构限期整改。

(二)年度绩效考核

以到课率、线上完成率、结业通过率、学员满意度、档案规范度、资金合规性、跟踪服务成效为核心指标。

1.考核优秀:次年优先分配培训任务;

2.考核合格:保留入库资格;

3.考核不合格:直接移出机构库,取消次年申报资格。

(三)退出机制

出现培训造假、转包培训、挤占挪用资金、重**全事故、拒不整改、弄虚作假等问题,立即清退出库,3年内不得申报涉农培训项目,并依规追责。

五、附则

1.本方案由****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上级政策动态调整。

附件1.2026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docx
附件2.2026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考察表.docx
附件3.2026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docx
附件4.培训机构培育工作合规承诺书.docx
附件5.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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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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