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年回收废杂铜生产10万吨阳极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回收废杂铜生产10万吨阳极板项目
拟建地点:****工业园
建设性质:**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以外购紫杂铜为原料,釆用经加料-熔化-氧化-还原-浇铸工艺产出铜阳极板,产能为10万t/年。项目租用******公司的厂房,****实验室、给排水、供电等公用设施和环保、消防等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中心街)
联 系 人:雷*
联系电话:18*****0585
电子信箱:****@qq.com
三、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环评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hp.****.cn/?p=216
在网页上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