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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民发〔2025]13号),2026年我县将继续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
一、补助对象范围
已被我县民政部门认定为孤儿身份未被收养,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补助标准及时限
每生每学年1万元,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一年一申请,所需资金由中央福彩公益金承担。
三、提供申请材料
1、“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补助申请表
2、孤儿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孤儿在校证明(可在本学期开学后补交)
4、****银行卡复印件
5、孤儿本人2寸蓝底照片两张
6、应届生提供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7、****学校出具的最新学年学籍证明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被收养的残疾孤儿还应提供《收养登记证》、残疾证明。
四、申请方式
孤儿本人或监护人向孤儿入学****人民政府(服务站)提出申请。
五、受理时限:
2026年8月3日-9月15日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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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