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中小学校外供餐配送服务增补公开遴选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概况

****外供餐配送服务增补公开遴选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获取公开遴选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9日 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外供餐配送服务增补公开遴选项目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服务期

遴选保证金

主要技术

(服务)要求

1

1-1

****外供餐配送服务公开遴选

1年

7000

详见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供****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一般资格条件:参与遴选单位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公开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下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明细

描述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1.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参与遴选单位代表:若参与遴选单位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参与遴选单位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参与遴选单位应按照遴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参与遴选单位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参与遴选单位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其他参与遴选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参与遴选单位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参与遴选单位加盖其单位公章。 ※参与遴选单位应按照遴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响应担保函)

1.参与遴选单位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响应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参与遴选单位,提供经审计的2025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参与遴选单位,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参与遴选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参与遴选单位、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参与遴选单位、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参与遴选单位),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信息复印件。2.参与遴选单位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参与遴选单位加盖其单位公章。 ※参与遴选单位应按照遴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标书代写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参与遴选单位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参与遴选单位,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参与遴选单位,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响应截止时间的****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参与遴选单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1.4依法免税的参与遴选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 3.参与遴选单位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参与遴选单位加盖其单位公章。 ※参与遴选单位应按照遴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标书代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1.参与遴选单位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1响应截止时间前(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参与遴选单位,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响应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参与遴选单位,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响应截止时间的****机关/****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参与遴选单位,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1.4依法免交社会保障资金的参与遴选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交社会保障资金。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参与遴选单位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参与遴选单位加盖其单位公章。 ※参与遴选单位应按照遴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标书代写

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

1.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参与遴选单位应按照遴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n)。(3)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参与遴选单位参加本项目遴选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参与遴选单位应按照遴选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标书代写

其他要求

参与遴选单****教育厅通报的校外供餐单位负面清单(详见:闽教安〔2024〕15号、闽教安〔2024〕18号)的书面声明。

4.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遴选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参与遴选单位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中主体业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9日至2026年08月05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

方式:****(**市**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参与遴选单位必须获取本遴选文件。获取方式可通过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或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获取,未获取遴选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9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9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信箱:****@126.com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 号:100********001000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遴选人:****教育局

地 址:闽****商务中心A栋316

电 话:158****4824

联系人:吴老师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

邮编:350003

项目经办人:陈爱光、林娜、周灵珍

联系电话:0591-****2309

电子信箱:****@126.com

****

2026年07月29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7-29
招标公告
闽侯县中小学校外供餐配送服务增补公开遴选项目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