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1 16: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171
通讯地址:**市**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实验室**基地永久性场所建设项目 | **市**区河马泉新区,**大学博达校区南侧 | **** | ******公司 | 投资179497.46万元(含环保投资295万元),于**市**区河马泉新区,**大学博达校区****实验室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44'13.780",北纬43°50'2.588",用地面积574960平方米。项目建设科研实验区、****中心、科创区、科研协作区、气瓶间、危化品间、食堂等,同时配套室外工程设施。科****实验室、****实验室,拟设置约100余间实验室。常规实验室主要进行矿物成分分析实验、油气转化实验、深地极端环境材料原位表征实验、超净谱线分析实验、光谱实验、岩石物理相应实验、纳米力学测试实验、高温高压流体流变学实验、高温高压密度测试实验、储层流体多孔介质相态分析实验、高温高压核磁在线驱替实验、高温高压生烃模拟实验等,占地面积8320平方米;****实验室主要包括岩心存储区、岩心观察区、样品前处理、全直径岩心高端在线检测、煤气化环境影响分析平台等,占地面积9680平方米。项目涉及的射线装置需另行办理环评手续。用地类型涉及农用地,需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实验加热均采用电加热,冬季采暖为集中供暖。 |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各项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处理厂处理。建设期间产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二)项目施工过程中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实验室****实验室内集气罩+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经SDG脱酸+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样品前处理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物、非甲烷总烃、甲醇等污染物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四)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运营期产生的岩心样品冲洗废水、实****实验室污水处理站(调节+混凝沉降+生化处理+二沉池,处理能力30立方米/天)处理****处理厂处理;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与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的食堂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六)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污水处理污泥定期清掏,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废液、沾染化学试剂的包装袋、废实验试剂、含油废物、废样品、废实验室耗材、废活性炭、废SDG吸附剂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产生的岩石碎样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设备产生的废过滤膜交由厂家回收;餐厨垃圾合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七)做好土壤及地下水保护工作,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化品间、危废贮存库、污水处理设备为重点防渗区,科研实验区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八)项目核定污染物总量:挥发性有机物0.4788吨/年;****公司焦化装置除焦过程和焦炭池有机废气收集治理项目中2倍替代;氮氧化物0.000114吨/年,从******公司超低排放改造脱硝项目(氮氧化物)中2倍替代。 |
| 2 | **年产1000套智能环保装备项目 | 乌鲁****工业园盛达西路2026-C-9M05地块 | ******公司 | **中新****公司 | 投资3500万元(含环保投资42.5万元),在乌鲁****工业园盛达西路2026-C-9M05地块建设**年产1000套智能环保装备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43'52.611",北纬44°00'20.391",用地面积6666.67平方米。项目建设生产厂房、研发与试验平台、办公与商务服务空间及配套公用工程设施。生产车间设置废气处理装备生产线、水处理膜生产线、PLC组装生产线(用于生产在线监测系统与检测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套智能环保装备(废水处理装备300套、废气处理装备200套、在线监测系统与检测设备500套)。废气处理装备生产工艺为下料切割、折弯、焊接、组装、喷涂(手动高压无气喷涂)、自然晾干,年使用水性架管漆20吨;水处理膜生产线生产工艺为原辅材料入库检验、组装装配、气密性测试、包装入库;PLC组装生产线生产工艺为原辅材料入库检验、柜体预处理与开孔定位、柜内元器件安装固定、内部布线与接线、测试、质检。冬季采用电采暖。 |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各项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处理厂处理。建设期间产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至合规处置场所进行处置。 (二)项目施工过程中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三)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做好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漆雾经集气罩负压收集汇入“预处理(玻璃纤维微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确保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限值要求。项目须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切割粉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数控设备开孔粉尘无组织排放;喷漆房设置干式的石灰石处理无组织固态漆雾颗粒;确保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在此基础上,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参照执行《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工业涂装行业环保绩效A级水平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应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备案,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下各项管控措施,积极落实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要求。后续国家、地方排放标准有变化的,项目应采取措施,确保满足最新排放标准要求。持续提升在监测监控水平、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排放管控、运输方式等多个方面的能力水平。 (五)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园区排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六)做好运营期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储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运营期产生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废石灰石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库,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产生的废边角料、焊渣、废包装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七)项目核定污染物总量:挥发性有机物0.81吨/年,****公司焦化装置除焦过程和焦炭池有机废气收集治理项目中2倍替代;颗粒物0.1575吨/年,从2023年**区10458台燃煤供热设施拆改项目中2倍替代。 |
| 3 | 皖能(乌****公司**30万千瓦风电项目220千伏升压汇集站 | **市达坂** | 皖能(乌****公司 | **广****公司 | 投资8902.24万元(含环保投资113万元),于**市达坂**建设220千伏升压汇集站,中心坐标为东经87°54′37.189″,北纬43°37′20.997″,总占地面积为44649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18649平方米,临时占地26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220千伏升压站1座,配置2台180MVA主变,采用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升压型变压器;220千伏侧采用双母线接线方式,35千伏侧采用单元制单母线接线方式;两台主变35千伏侧各配置2组36兆乏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中心、备品备件库、值班室、消防泵房、220千伏GIS预制舱、35千伏开关柜等附属工程。冬季采用电采暖。项目用地类型为天然牧草地,须征得相关部门同意。项目不包含线路工程,送出线路需另行环评。 | (一)项目选址涉及乌拉泊、柴西、柴北、**、甘河子(含铁路专供)水源地准保护区,项目建设及运行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须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对堆放物料进行有效覆盖及围挡,运输散装物料车辆须进行封闭,土方开挖施工须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合**市《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搅拌。 (三)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修建的施工便道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严禁破坏土壤表皮结壳,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严格限制活动范围,减少扰动面积,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施工结束后,对所有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平整压实,恢复植被。 (四)土石方需分层开挖,分层堆放,表土单独堆放,并做好覆盖工作;多余土石方全部回填处理,严禁随意倾倒;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弃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拉运至合规处置场所处置。 (五)项目施工过程中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六)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混凝土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自然蒸发;生活污水排入集成式玻璃钢污水罐,粪便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处理厂处理。 (七)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集成式玻璃钢污水罐,定期由****处理厂处理。 (八)在项目运营期间,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九)项目运营过程中升压站周边工频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十)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即产即清,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在主变下方建设防渗事故油池,变压器在检修、事故时排放的废油作为危险废物全部进入事故油池,及时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转移、外运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