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医用耗材SPD服务和集约化配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用耗材SPD服务和集约化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根据《****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药品与医用耗材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卫医发〔2021〕5号)的要求,本项目遴选医用耗材SPD服务和集约化配送服务供应商1家。中标人为招标人提供医用耗材(含检验试剂)的SPD信息化系统、智能化硬件设备、库房改造、驻场运营服务,并承担招标人医用耗材的集约化配送,构建覆盖供应商、临床科室、耗材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耗材从需求提出到采购、入库、配送、消耗、结算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登记或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投标人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3.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5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3.获取地址:****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4.售价: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不代办邮购,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当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投标时须将收据或者发票复印件放入资格证明文件,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索取收据的,投标人应当提供完整准确的单位名称;****总局2017年第16号《****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3)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必须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现场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8时00分00秒至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3.地点:****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8月19日9时00分00秒在****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开标厅开标。标书代写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公司,开户银行:****公司**园湖支行,银行账号:811********00074325);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标书代写
2.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政府门户网(www.****.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人民东路805号
联系人:李智华
电 话:0775-****16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联系人:覃俊霖、宁桂先
电 话:0775-****13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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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