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校运动场及附属工程第一标段
中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中学、****学校运动场及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6年7月29日9时00分****交易中心定标室(**县创新大厦九楼)进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定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学、****学校运动场及附属工程
2.工程概况:项****中学院内;
第一标段:****中学:运动场铺设硅PU跑道,人造草坪,校园内部分沥青混凝土面层铺设,停车场改造,重建运动场东侧围墙,围墙周边路面硬化,教学楼外墙粉刷等。
3.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010.03元,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标段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中学运动场及附属工程
8.是否选择异地评审:否
9.是否有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否
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
1.定标时间:2026年7月29日9时00分。
2.定标地点:****交易中心定标室
3.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三、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8679456
中标价:****153.07元 大写:叁佰壹拾伍万伍仟壹佰伍拾叁元零柒分
项目经理:刘翠文
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冀213****0934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核查未通过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无
五、公示媒介及时间: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上发布。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9日-2026年8月3日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
联系人:王艳珂
联系电话:0372-****981 158****0507
地 址:**县政通路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186****0039
地 址:**县人****机关幼儿园西侧三楼
(二)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人:郑逢子
联系电话:132****7830
地 址:**县人民路中段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