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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 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我公司对“****酒类包装与窗花制造项目废气处理提升工程”作出以下公示:
项目位于**省**市**县杨庄集镇西程庄村南****厂区内,项目按照其环评登记表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6年7月23日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7月23日~2026年10月22日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县杨庄集镇西程庄村南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59****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