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福金生态养殖扩建项目 | **市西园镇基泰村680号 | **** | **市****公司 | 项目(编号:****)位于**市西园镇基泰村680号,建设性质为扩建。2025年3月****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备案,****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确认并出具《**市**市生猪养殖规模调剂表》,2023年核定养殖规模为存栏950头,现新增存栏2780头养殖规模,合计存栏3730头。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养殖废水主要经异位发酵床处理,****处理站深度处理后回用于场区冲洗,禁止外排。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通过控制饲养密度、优化饲料、控制舍内温湿度和通风量、采用节水型饮水器、及时清粪、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抑制或减少臭气、氨和硫化氢的产生。饲料加工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降噪措施,采用较科学的饲养工艺和管理措施,减轻生产、动物活动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异位发酵床垫料、经阳光棚晾晒处理的干清粪产生的猪粪、污水处理系统****肥厂作为生产原料,严禁不规范堆存或随意丢弃粪污;病死猪及猪分娩物采用化尸池进行无害化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不得外排;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防疫病废弃物应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及时处置或满足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化尸池、污水处理设施、应急池、阳光棚、异味发酵床、各类废水贮存池应满足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要求;其他设施区域应做好一般防渗,设置能有效监控场区地下水情况的地下水观测井,定期对土壤和地下水质进行监测,重点跟踪本项目特征污染物等相关的水质变化情况,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场内应建设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 7.落实环境管理措施。你公司应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污染处理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或合理处置。8.其他要求。禁止在距九**干流1000m范围内,即本养殖场阳光棚南侧外13.55m外开展养殖活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以新带老”整改要求。 | 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在**KK网首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在**KK网公开、《海峡都市报》两次公示、****政府、产坑村、基泰村张贴区公示,报批前在**KK网公示。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7月30日-2026年8月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环境局电话:0597-****568、****569(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