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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303114 | 建设单位法人:吕正风 |
| 王志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徐福街道****现有厂区内 |
| 年产1万吨高端航空挤压型材用铝合金圆锭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4-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40-C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市 徐福街道****现有厂区内 |
| 经度:120.481030 纬度: 37.71935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29 |
| 龙环审〔202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303114027V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577 |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830311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云沣生态环境****公司 |
| 913********178896P | 验收监测单位:绿水******公司 |
| ****0700MADXYXKR43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details?id=911 cid=235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万吨高端航空挤压型材用铝合金圆锭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万吨高端航空挤压型材用铝合金圆锭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铝锭、废边角料、中间合金等经熔炼、精炼、保温、晶粒细化、除气过滤、铸造、均质、锯切、铣面制得铝合金锭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全厂实行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出厂区;本项目依托现有员工进行生产,未新增劳动定员,未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循环冷却水排水经管****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一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喷洒等。****处理厂已于2024年8月29日取得批复(文号:龙环审[2024]4号),建成后所有排入动力厂处理后的****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部分排放至市政管****处理厂处理,****园区内企业生产过程。 废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治理设施,加强废气污染控制措施运行管理。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SO2和NOx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有组织氯化氢、烟气黑度排放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SO2、NOx、氯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在各个环节的具体管控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全厂已建设完善的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循环冷却水排水经管****处理站****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部分排放至市政管****处理厂处理,****园区内企业生产过程。 废气:熔炼炉、保温炉废气经集烟系统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2m排气筒DA008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有组织颗粒物、SO2和NOx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有组织氯化氢、烟气黑度排放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SO2、NOx、氯化氢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噪声:企业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并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危险废物均暂存于危废库内,炉渣委托龙****公司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委托******公司处置,废布袋委托******公司处置,废润滑油委托**华油新****公司清运处置。废过滤板外售综合利用,下脚料收集后回用于熔炼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完善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环境监测计划,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及预警措施;试生产前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定期开展环境事故应急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置及防范能力,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 2、项目已取得《**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编号为LKZL(2024年)29号。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SO20.32t/a、NOx3.54t/a、颗粒物0.22t/a以内。 3、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4、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5、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实际建设情况:1、企业已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监测计划,并与******公司签订自行监测合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备案号为370681-2026-085-L。企业设有专门的环保部门并制定了一系列环境管理制度。 2、据检测数据核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颗粒物0.101t/a、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0.852t/a。 3、已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标志牌,并与******公司签订例行监测合同 4、企业已于2025年12月30日完成了排污许可证变更,许可证编号为913********8303114027V 5、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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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768 | 0 | 752.0192 | 0 | 0 | 15.768 | 0 | / |
| 99.85 | 0.852 | 1537.556 | 0 | 0 | 100.702 | 0.852 | / |
| 28.604 | 0.101 | 154.4969 | 0 | 0 | 28.705 | 0.10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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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氟化物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5部分:半岛流域》(DB37/3461.5-2018)表2一级标准 | ****处理站****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本次验收引用2026年6月12日、6月13****处理厂排水口检测数据,pH为7.2~7.4,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为32mg/L,溶解性总固体最大浓度为534mg/L,悬浮物最大浓度为9mg/L,氨氮最大浓度为1.45mg/L,总氮最大浓度为12.5mg/L,总磷最大浓度为0.32mg/L,总铬、六价铬均未检出,氟化物为0.66mg/L,硫酸盐最大浓度为186mg/L,氯化物最大浓度为190mg/L,石油类最大浓度为0.6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9.8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0.192mg/L。 |
| 1 | 布袋除尘器+1根高32m,内径0.6m排气筒DA008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氯化氢、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布袋除尘器+1根高32m,内径1.2m排气筒DA008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验收期间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2mg/m3,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5.28mg/m3,烟气黑度为<1级。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浓度为355μg/m3,二氧化硫最大浓度为0.038mg/m3,氮氧化物最大浓度为0.051mg/m3,氯化氢最大浓度为0.040mg/m3,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在厂房内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在厂房内 | 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dB(A), |
| ****处理厂建成后动力厂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部分排放至市政管****处理厂处理,****园区内企业生产过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循环冷却水排水经管****处理站****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部分排放至市政管****处理厂处理,****园区内企业生产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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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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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