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陈岱镇白礁村淡水管线工程答疑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 17.2.1 预付款
修改为: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分1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100%。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且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并在发包人收到等额有效的预付款保函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并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2)工程预付款的担保约定为:预付款保函的担保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相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期限至预付款完全抵扣时止。****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具有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无论何种形式均须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生效的保函或保险合同后,若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公司****公司向发包人承担代偿责任。注:预付款应当用于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并符合有关规定及发包人的制度要求。承包人不得将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开工预付款,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一切工程款项,要求其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款,并按预付款总额收取违约金。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2)工程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约定为:预付款用于抵扣工程进度款,直至预付款抵扣完毕后,再正常支付工程进度款。
注:①招标文件系统将重新生成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