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五凤军休大院用电一户一表改造项目):
废标理由:******公司 评审条款"情形1"不通过,评审小组组长意见:1.2“投标响应”项下应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 内容逐项对应;对招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涉及“≥或>”、“≤或<”及某 个区间值范围内的内容,投标响应应填写具体的数值,但技术指标只能以范围作响应的 除外。 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9未提供专项承诺函
采购包1(五凤军休大院用电一户一表改造项目):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 采购人代表: | 郑智颖 |
| 评审专家: | 葛捷 、 赖再兴 、 徐兰英 、 苏金辉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五凤军休大院用电一户一表改造项目:0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小组评议,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合格。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设计院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项下填写具体的响应内容并与“技术和服务要求”项下填写的内容逐项对应,且未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第9条的规定提供专项承诺函,****委员会评议,****设计院有限公司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在评审过程中,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
名称:****
地址:**市**区铜盘路293号
联系方式:0591-****3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式:0591-****958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淑芬、林炜、杨红英
电话:0591-****9580
****
2026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