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市**区四甲镇禽业孵化强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四甲镇禽业孵化强村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市**区四甲镇禽业孵化强村项目施工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8月10日 |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 公告信息 | **市**区四甲镇禽业孵化强村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区四甲镇禽业孵化强村项目已由 ****农业农村局 以海农发【2026】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招标人为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建设采用:R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市**区四甲镇禽业孵化强村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市**区四甲镇禽业孵化强村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市**区四甲镇货隆村 2.3 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孵化用房及配套仓库用房,钢结构仓库(孵化用房)面积约2402平方米;框架结构仓库(配套仓库用房)面积约868平方米。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 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429.241372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结构厂房、框架结构厂房、室外雨污水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R小型□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0 ****政府采购工程: R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下载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均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特别提醒: 1.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 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 息库系统”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标书代写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6年06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R3.4.2自 2024 年 07 月 0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3.4.3自 2025 年 07 月 0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3.4.4自 2021 年 07 月 01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29 日 17时 30 分至 2026 年 08 月 10 日 09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公共**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08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各潜在投标人,原**诚信库停止使用,请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将此次相关主体信息内容同步更新至**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具体要求按****交易中心《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市公共**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完成注册等操作。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或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咨询电话(1.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675;2.**市公共**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59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市**区四甲镇人民路43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富江路1055号24号楼301室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180****7996 电话: 187****7900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王笑笑 邮编: 2261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26100 电子邮箱: ****@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513-****9079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 地址:**市**区四甲镇人民路438号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标书代写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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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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