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9日-2026年8月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273
传真:0917-****273
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千****生态环境局**分局
邮编:7211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复合材料电杆生产项目 | **省******开发区创业三路3号 | **** | 复合材料电杆生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开发区创业三路3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07度1分33.949秒,北纬34度44分26.274秒,属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标准化厂房2600m2,购置复合材料电杆生产线及辅助设备,建设年产2000根复合材料电杆的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1万元,占总投资2.1%。 | 1. 废气:浸胶、缠绕、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须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最终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蒸汽发生器须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8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表3天然气锅炉限值要求。加强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2.废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设备冷却水经冷却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软水制备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经水箱收集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区化****园区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风机、空压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凝固胶液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危废贮存库内分类暂存,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落实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公众参与采用网站公示等方式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