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关于新型环保玩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6〕80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8日 |
来****公司:
报来的《新型环保玩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代码:2606-451381-04-01-327158,位于******工业园岭南片区7号标准厂房,地理中心坐标为108°53′48.689″E,北纬23°46″53.816″N。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建设塑料玩具生产线,建成后年产塑胶玩具22万只。厂区占地面积2239.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18.66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建设项目不涉及县级及以下各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敏感范围。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20米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该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喷漆/烘干废气经水帘柜处理后,与油色、粘合及移印工序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一并引入“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20米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及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限值要求。
(二)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工业园****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来源主要为注塑机、水帘柜、移印机、混料机、干喷线、破碎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科学管理、隔声等降噪措施。通过采取这些措施,确保项目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塑料边角料和不及格品回用作生产原料;废包装袋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抹布、废包装容器、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毛笔、废活性炭及喷淋废水交资质单位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