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三特****敬老院)光伏设备采购邀请书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区第十三特****敬老院)光伏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 包号及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 7.939864 |
1 |
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预算7.939864万元。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6年7月29日起至2026年8月5日17时止。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可以电话联系报名的具体事宜,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5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6日**时间9:00-9:30加急标书代写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8月6日**时间9:30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一)采购人:****
联系人:冯老师
电 话:138****3881
地 址:**市**区**街道民福街84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肖老师
电 话:158****4809
地 址:**市**区大庙镇**街16号
注:本项目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