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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中央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根据《****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发〔2025〕234号)《****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6〕62号)《****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景****学校)编制《**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资金91万,培育420人;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农民课堂培育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教师、信息化手段、学员食宿等相关支出(经费用于培育全过程中的相关开支),确保培育补助资金让培育学员直接受益。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7月30日至8月5日)节假日除外。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反映。
公示单位:****
监督电话:0691-****212
举报电话:069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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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