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白沙镇洋石村新浦127、65、40号刘用淦、刘用林、刘必隆等房后崩塌治理工程项目(二次招标)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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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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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白沙镇洋石村新浦127、65、40号刘用淦、刘用林、刘必隆等房后崩塌治理工程项目(二次招标)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省**市**县上莲乡上莲街83号 1,616,333.39元 96.87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工程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县白沙镇洋石村新浦127、65、40号刘用淦、刘用林、刘必隆等房后崩塌治理工程项目 本项目范围包括一切清单、磋商文件等内容。 3个月 张永松 闽235********09302 1,616,333.39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刘风
评审专家: 李松 、 林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须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一次性以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具体按以下标准下浮40%后计取,费率:100万以下部分的按1.0%收取,100万-500万部分的按0.7%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县白沙镇洋石村新浦127、65、40号刘用淦、刘用林、刘必隆等房后崩塌治理工程项目:0.858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经审查,电子工业(**)****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满足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资格要求,资格性审查为不通过。其余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未中标人可至我司领取《结果通知书》,如需邮寄或发送电子版请将相关事项发送至****@163.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137****842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东路58号新店镇浮村**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

联系方式:0591-****0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琳、许秀娟、黄小娟、王珊珊

电话:0591-****0387

****

2026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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