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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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所代管的位于**县月河路187****商铺3年使用权转让 |
76985元/年 |
76985元/年 |
2026-7-29至2026-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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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方 基本情况 |
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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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址 |
**县**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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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类型 |
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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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所代管的位于**县月河路187****商铺3年使用权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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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 |
**县月河路1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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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面积(㎡) |
所在层数 |
结构 |
挂牌价格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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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街商品房自东向西第一套 |
41.4 |
1 |
混合 |
143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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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街商品房自东向西第二套 |
41.65 |
1 |
混合 |
144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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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街商品房自东向西第三套 |
20.16 |
1 |
混合 |
69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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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街商品房自东向西第四套 |
21.76 |
1 |
混合 |
75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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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街商品房自东向西第五套 |
41.53 |
1 |
混合 |
144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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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街商品房自东向西第六套 |
36.8 |
1 |
混合 |
12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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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街商品房自东向西第七套 |
18.72 |
1 |
混合 |
649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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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222.02 |
769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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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
标的物为位于**县月河路186****商铺资产,总建筑面积为222.02平方米,资产均于1999年12月建成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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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拆分出租。 2、意向受让方成功承租后,保证金可抵扣交易价款。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评估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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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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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内容 |
同意对该房产进行公开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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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及核准情况 |
中介机构 |
**聚德土地房地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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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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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结果 |
76985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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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单位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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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76985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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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每年支付当年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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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租赁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该项目不接受从事非法经营、违法活动的项目,意向承租方应承诺在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 2、该项目租期为3年,承租方应于成功承租该项目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当年全部租金; 3、该项目成功承租后,意向承租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使用到期或因第6条原因合同终止后,意向承租方应放弃所添附在建筑物上的装修价值,或根据出租方要求将建筑物恢复原样; 4、该项目成功承租后,意向承租方应承担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维修,负责房屋中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 5、该项目成功承租后,因政府政策、规划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时,意向承租方须无条件交回使用权,同时解除合同,出租方不负赔偿责任; 6、为方便管理,该项目出租期间物业服务费及水、电、暖等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该房产现状出租,房屋、水路、电路改造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得将协议约定区域二次租赁给其他单位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区域构造,不得擅自改造、损坏区域内设施设备。承租方全权负责自身经营活动所租赁场地的卫生、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承租方物品不得占用或堆放在非使用区域、消防应急通道及任何妨碍场馆正常通行的地点。遇有消防验收、检查,设施维护等公共活动时,租赁方应积极配合工作。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地违规搭建设施等,否则出租方有权予以拆除,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原租户享有优先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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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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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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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 |
标的1、2、5、6为4000元,标的3、4、7为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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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账户 |
****,开户行名称:****公司开发区支行,开户行账号:8121 6200 1421 0124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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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时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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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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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到期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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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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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报价周期 |
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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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 |
76985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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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报名地址:**市**区南一路337号财金大厦1****中心 中心咨询电话: 0546-****581 中心报名电话:0546-****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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