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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开发区电子产业园2号3号厂房补穿入户主电缆工程(项目编号:****)作以下澄清:
澄清一:
投标人须知3.2.7 投标报价编制的参考依据修改为:
3.2.7 投标报价编制的参考依据
3.2.7.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
3.2.7.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4—2024;
3.2.7.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6—2024;
3.2.7.4《**省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2026);
3.2.7.5《**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2026);
3.2.7.6《**省市政工程消耗量》(2026)等;
3.2.7.7省市现行的各类造价文件及规定。
3.2.7.8 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根据实际情况掌握使用,与对承包人合同工程款支付无关。
3.2.7.9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澄清二:
工程编制说明中“二、编制依据”修改为: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50854—2024;
3、《**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2026);
4、****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6〕76号);
5、国家(省级)标准图集及相关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等相关资料;
6、材料价格按《**工程造价管理》2026年第5期指导价及参照同期市场询价和建设单位提供的价格执行;
7、建设单位相关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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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