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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天和居项目增容后用地手续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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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开发建设的天和居项目(坐落:****社区)的实际建设规模、容积率超出原土地供应的开发利用条件,构成增容情形。依据土地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增容后需依法完善用地手续。
请你单位于2026年7月18日前,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规划局自然**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办理完善相关用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依规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你司自行承担。
办理地点:**市**大道中段112号国土大厦10楼
自然**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
联系电话:0825-****926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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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