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储备库粮食****中心粮库项目跟踪审计服务答疑澄清
各潜在供应商:
现将关于“****储备库粮食****中心粮库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招标项目编号:****)询比文件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1、询比文件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单项工程总投资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5分,满分5分。
注:①须提供跟踪审计服务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金额、时间等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扫描件,****委员会不予认可。”。其中《竣工验收报告》属于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针对实体工程完工验收文件,不属于审计咨询单位出具、保管文件。设置要求不合理。
答复:供应商业绩要求修改为:“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工程总投资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5分,满分5分。
注:①须提供跟踪审计服务合同和结算审核报告证明文件扫描件。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金额、时间等评审因素,须另附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扫描件,****委员会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须提交至采购人审查,若出现造假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标书代写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陈付强
电 话:139****5556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紫云路888号
联 系 人:阚宏博、王振华
电 话:0551-****1393、180****5806
2026年7月29日
附件:澄清公告(签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