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水许可〔2025〕196号
省水利厅关于**省合镇垸簰洲湾堤整险加固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县水利和湖泊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省合镇垸簰洲湾堤整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函》(嘉水函〔2025〕7号)收悉。经研究,省水利厅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省合镇垸簰洲湾堤整险加固工程(项目代码:****)位于**省**县簰洲湾镇,为改建工程。合镇垸牌洲湾堤整险加固工程为Ⅳ等工程,簰洲湾堤防级别为4级;合镇垸分洪闸、丰收高排闸、后垸高排闸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沿江高排闸、双益闸、河埠闸、跃进闸、丰收低排闸、后垸低排闸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建设内容为:治理堤防总长41.35千米,**合镇垸分洪闸1座。堤防主要治理内容包括:堤基加固工程(一般堤段18.834千米、外平台加培2.25千米,重点险工险段11.196千米、排渗沟11.994千米、减压井4148口)、堤身加固工程(堤身整形40.795千米、水泥土搅拌桩防渗墙34.343千米、堤顶防汛道路34.343千米、疏通防汛通道1.21千米,翻堤路55条)、护坡工程(预制混凝土六角块21.95千米、草皮护坡18.085千米)、渊塘填筑12处、沟渠硬化工程(恢复排水沟0.69千米、堤脚排水沟16.715千米、沟渠硬化0.6千米)、穿堤建筑物改造7座、管护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
工程总占地366.52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58.64公顷,临时占地207.88公顷。工程总挖方151.00万立方米,总填方314.65万立方米,借方201.79立方米,余方38.14万立方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填塘综合利用。工程总投资62225.0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4176.45万元。工程计划2025年11月底开工,2028年5月完工,总工期30个月。
二、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本阶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366.52公顷。
(四)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3849.04万元(含主体已有投资2266.06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工程措施投资359.3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4.49万元,监测措施费58.36,临时工程445.63万元,独立费用144.94万元。
(七)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3号)、《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征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鄂税发〔2020〕62号),本工程应在开工前向**县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57.91万元(扣除STL01土料场61.25公顷,因取土结束后低于设计水位,为水域面积),按照中央、省、市、县1:1:1::7的比例缴入国库。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有关要求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工程建设需外购的石料来源应当具有合法合规的手续,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省水利厅批准。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水利厅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七)本工程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省水利厅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批准后3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水土****水利厅重新审核,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本工程涉水其它行政许可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廖德真,电话:027-****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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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