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水许可〔2025〕161号
省水利厅关于**市**区滠水系统治理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修编)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区水务和湖泊局:
本机关已受理你局《关于审批〈**市**区滠水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修编)〉的请示》(陂水〔2025〕72号)及相关材料。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基本同意所报**市**区滠水系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修编)。工程任务为通过**护岸、河道疏浚等,提高河道行洪能力及河岸抗冲刷能力。本次治理涉及17.1万人、13.6万亩耕地的防洪安全。
二、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防冲标准为20年一遇。****泵站排涝标准采用10年一遇1日暴雨3日排至作物耐淹深度。
三、本次综合治理河道总长36.37公里。
四、主要建设内容:**护岸29.42公里(其中干流29.07公里,支流**0.35公里),河道疏浚15.36公里,更****泵站,拆除重建**潭河拦砂堰,****水文站,以及配套建设工程管护设施等。
五、工程总工期为24个月。施工导流采用11月至次年4月5年一遇导流标准。
六、工程新增永久用地84.45亩,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临时用地602.67亩。
七、采用**市2025年6月份信息价,概算总投资为22612.4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9123.60万元,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投资1669.9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256.9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1561.93万元。
八、请你局按照审查意见及相关工作要求,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资金使用管理应严格执行中央、省关于水利发展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和规定,中央资金应主要用于干流治理任务。
(二)应尽快备齐环评、水保、征地移民等开工前置要件,抓紧做好工程开工各项准备工作,规范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永久和临时占地,节约集约用地,对征地拆迁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预案,有效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按照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尽可能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严格设计变更管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实施。要切实加强质量和投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严格验收管理。
附件:****中心关于报送**市**区滠水系统
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修编)审查告意见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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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