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鄂水许可〔2026〕10号
| 项目名称 | ****-540m 中段接续工程 (项目代码:****) |
| 建设地点 | 建设地点位于湖****开发区﹒**区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 114°51′37″~114°55′22″,北纬 30°11′33″~30°14′14″ |
| 区域评估情况 | 开发区名称: |
| 水土保持****机关、文号及时间: | |
|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 公示网站:https://www.****.com/item_detail.html?id=511669 |
| 起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 | |
| 生产建设单位 | 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200MA48AFE30X | |
| 地址:**市**区胜利路53号 电子信箱:****@qq.com | |
| 法人代表:张兴才 联系电话: | |
| 授权经办人姓名:黎慧钟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 | |
| 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7.3023万元。 5.积极配**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要承诺的事项:无。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2026年1月15日 |
|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1月15日 |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