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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
| 项目名称 | **港**港区姚家港作业区罗家河LNG接卸码头 |
| 建设地点 | **省****市顾家店镇罗家河水域,长江左岸 |
| 区域评估情况 | 开发区名称:无 |
| 水土保持****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 |
|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技术服务网 |
| 起止时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5日 | |
| 公众意见接受和处理情况:无 | |
| 生产 建设 单位 | 名 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83MA4F37J04N | |
| 地址:**市马家店街道迎宾大道118号3楼 电子信箱:****@qq.com | |
| 法人代表:杨海青 联系电话: | |
| 授权经办人姓名:杨海青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 | |
|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 l.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 ”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2025年10月24日 |
|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10月24日 |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下载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