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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由招标人组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至少有1名经济类评标专家)”变更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由招标人组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至少有1名经济类评标专家)”。标书代写
变更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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