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9日 17:35 |
| 评审专家名单 | 高丽倩,朱庆麒,杨雄,马小军,周林法 | ||
| 总中标金额 | ¥0.002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欣杰经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0418 | ||
| 采购单位 | ****(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同丰西路45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2-****192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镇民新路139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欣杰经办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1 | **** | 913********537900R | **省**市**市周市镇新杨西路388****基地 | 95.6(均分制) | 20% |
| 服务类 |
| 名称:****中心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且不限于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家禽类、蛋类、冻品类、水果类、粮油、干货、杂货、调味配料、各类副食等食材供应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所有配送的食材需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食品安**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GB7718-2011 食品安**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条例,保证卫生安全,须无毒、无害、无腐烂,具有较好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合格,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项目预算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不足3000元,以3000元计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56272.00元。
账户名:****
账 号:7323 2101 8280 0076 476
开户行:中信银行**支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本级)
单位地址:**市同丰西路458号
联系人:朱雪江
联系电话:0512-****8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镇民新路139号
联系人:**欣杰经办
联系电话:0512-****04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欣杰经办
电话:0512-****0418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