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已由 **市****委员会以 涪发改委发〔2024〕 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健院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拟争取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高新区聚贤大道3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服务中心建设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共计3台电梯。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约9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3台电梯,包含设备定制(含图纸)、随机配附件、工具、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到位的各种费用(包括货物的运输费、上下车费、场内二次转运费、临时库存费)五方通话安装(电梯井道内的布线)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检测(含第二年年检)和售后服务等费用(包括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保养),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2.5 交货地点: **高新区聚贤大道3号
2.6 交货期: 120日历天(其中:双方排产图纸确认后设备生产80天,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安装40天)。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代理商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投标货物制造商应具备 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3) 所投电梯 具有制造商授权书。
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地 址: | **市**区太极大道15号3幢1-6层 |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谭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刘老师 |
| 电 话: | 023-****0961 | 电 话: | 189****9853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qq.com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368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