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聊高新环报告表〔2021〕7号
经审查,对《****金属材料加工及护栏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省**市高新区九州街道长江中路1****公司院内**7号车间)。总投资740万元,环保投资6.4万元,占地面积3995平方米。项目建筑为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区)、储运工程(成品区、原材料区)、公用工程(给水、供电)、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金属护栏10000t,注浆管5000t,钢管3400t等金属零部件的生产规模。根据《环评报告表》评价结论,同意按照批复的规划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意见开展工程环保设计和技术标准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必须逐项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恢复措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的地点、规模和内容建设,并着重落实以下要求:
1、项目废气主要为包括激光切割产生的颗粒物(G1)及焊接产生的颗粒物(G2)。颗粒物(G1)使用烟雾净化器收集处理,颗粒物(G2)使用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项目建成后,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0.075t/a,车间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四**,最终汇入徒骇河。项目区内要对生活污水产生区、生产区等进行硬化防渗处理,并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
3、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及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要安装在封闭车间内,设置消声减震装置,经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及残次品、生活垃圾、净化器收集颗粒与废机油。生活垃圾、净化器收集颗粒物由当地环卫部门日清;边角料及残次品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如使用财政资金,应确保专款专用,发生挪用等违规行为,你单位应负全部责任。
6、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5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虽开工但建设地点、内容、规模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依据环评文件及其审批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备案。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