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9日高新区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9日-2021年6月11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378
电子信箱:lcgxqhbfj@lc.****.cn
通讯地址:**高新区(长江路1****环保局窗口
邮编:252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3D打印金属粉末生产项目 | **省聊****开发区****车间预留空地上 | **** | ******集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省聊****开发区****车间预留空地上。总投资10325.15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建筑为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区)、储运工程(仓储区)、公用工程(给水、供电)、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3D打印金属粉末1880吨的生产能力。 | 项目废气主要是芯柱生产混料工序粉尘和破碎机粉尘、**石环生产混料粉尘、食堂油烟废气,芯柱生产混料工序粉尘和破碎机粉尘经收集后通过一根15米高P1排气筒排放、**石环生产混料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6米高P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设备处理经一根16米高P3排气筒排放,满足**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1597-2006)表2、表3中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