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环卫一体化--****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项目名称)**经开区环卫一体化--****中心建设及运****中心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A320********0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环卫一体化--****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项目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的批复,编号为:****(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其他国有:0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经开区环卫一体化--****中心建设及运****中心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经开区环卫一体化--****中心建设及运****中心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开发区丁堰街道环卫路(原李东中转站地块,毗邻**区域)。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依托丁堰街道环卫路现有存量场地4764㎡,改造分拣车间1096㎡,同时利用原有老旧建筑690㎡,****中心,项目包含拆除工程、室外配套、智能化分拣配套设备及智慧运营平台建设。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562.51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 100 日历天,开工日期:2026年9月15日,竣工日期:2026年12月24日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提供自2023年 7 月29 日以来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造价350万元及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业建筑(居住建筑除外)类似工程业绩[分类标准GB/T50841-2013《建筑工程分类标准》执行]。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
2、合同;
3、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方签字及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无监理单位则提供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及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载日期为准;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合同(如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一体化)业绩的,工程造价须扣除设计费用)所载为准,若金额不一致,则以其中最小的为准,工程类型以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内容为准。
◆3.4.2自2024年7月29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7月29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 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29 日 / 时 / 分至 2026 年 8 月 20日9时 3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工程交易系统 7.0”(网址:http://gc.****.cn/TPBidder/member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0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公司,联系方式:0519-****812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东路168号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519-****9819 传真: / 邮编:213100 电子邮箱:****@qq.com |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陈渡码头创意园23栋2楼 联系人:杭雪梅 电话:180****1018 传真:/ 邮编:213100 电子邮箱:****@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开发区****交通局,地址:**市**东路168 号。
联系电话:0519-****3693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异议联系电话:0519-****9819 异议联系地址:**市**东路168号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电话:180****1018 异议联系地址:**市**区陈渡码头创意园23栋2楼
异议邮箱:****@qq.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