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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
你局融自然综〔2026〕966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同意中国石油**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储转工程临时施工便道)临时用海申请。现就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中国石油**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储转工程临时施工便道)临时用海,申请人为**昆仑能****公司,位于**市东瀚镇东瀚半岛西南端附近海域,用于服务建设中国石油**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该项目为临时用海,用海面积0.0636公顷,用海类型为其他用海,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用海期限为3个月。
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述临时用海海域使用权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附件:中国石油**液化天然气接收站项目(储转工程临时施工便道)宗海界址点坐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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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