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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50444H | 建设单位法人:**齐 |
| **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金**山海大道以南、十塘中心路以东1#地块1号厂房 |
| ****年产摩托车配件、汽油机配件500万套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5-摩托车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52-C3752-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区金**山海大道以南、十塘中心路以东1#地块 |
| 经度:121.555130 纬度: 28.53425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11 |
| 台环建(路)〔2023〕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50444H001R |
| 2020-08-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50444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779441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779441C | 竣工时间:2025-07-30 |
| 2025-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6-05 |
| 2026-06-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摩托车配件、汽油机配件50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摩托车配件、汽油机配件312.5万套 |
| 项目分阶段实施,先行项目生产规模小于环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精加工、抛砂/抛光、水性漆喷漆及固化、调漆、油性漆喷漆及固化、喷塑及固化、注塑 | 实际建设情况:抛砂、水性漆喷漆及固化,精加工、抛光、调漆、油性漆喷漆及固化,注塑工艺暂未实施 |
| 先行项目溶剂型喷漆及固化生产线、2条水性漆喷漆线、2条喷塑线、1台烘箱、2台抛丸机、注塑生产线、4台喷砂机、加工中心、铣床、抛光机设备暂未建设,未建设的机加工工序目前外协,项目分阶段验收。未建设的生产线和设备将在后续建设,并另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最终进入******处理厂处理。 废气: 1.抛光设置抛光工位,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喷砂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集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2.喷塑粉尘经配套的滤筒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集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3.燃气废气经燃气烟道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4.塑粉固化废气:经烘道出口集气罩收集后,汇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5.水性喷漆及固化废气:喷漆采用干式喷涂工艺, 经过滤棉过滤除湿后,同流平、烘干废气一并降温后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6.溶剂型喷漆及固化废气:调漆在喷漆间内进行,溶剂型喷漆采用干式喷涂工艺,经过滤棉过滤后,同流平、烘干废气一并降温后进入活性炭吸附+热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 7.注塑废气:在射料口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 ⑴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 ⑵隔声措施:对高噪声的设备,做好减震工作,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 ⑶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⑷合理车间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的厂房中部。 土壤和地下水: 1、源头控制:应对涂装车间、油料仓库、油漆仓库、危废暂存库等重点区地面 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并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导流沟和事故存液池;按照规范要 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库;加强设备监管和运行维护;加强清洁生产 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产生量。 2、过程防控: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加强厂区生产装置及地面的防渗漏措施,特别是废液压油贮存时采取托盘等防泄漏措施;涉及油类物质的储存区、生产装 置区及危废暂存区的防渗要求,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相应的防渗技术规范要 求;做好风险事故状态下的物料、消防废水等截留措施,将污染物泄漏环境风险 事故降到最低。 固废: 1、一般废弃包装袋、喷砂/抛光集尘灰、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售当地废旧物资回收 公司。 2、生活垃圾****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 3、漆渣、废包装桶、过滤棉、活性炭等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市德长 ****公司等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安全运输、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最终进入******处理厂处理。 1、2台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喷砂废气收集处理后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DA008、DA016)高空排放。 2、喷塑粉尘经配套的滤筒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集于1根25m高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 3.1、喷塑烘道燃气废气经燃气烟道收集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10)高空排放。 3.2、水性喷漆烘道燃气废气经燃气烟道收集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15)高空排放。 4、塑粉固化废气经烘道出口集气罩收集后,1根25m高排气筒(DA011)高空排放。 5、水性喷漆采用干式喷涂工艺, 经过滤棉过滤除湿后,同流平、烘干废气一并降温后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12)高空排放。 6、先行项目溶剂型喷漆及固化工序未实施。 7、先行项目注塑工序未实施。 噪声: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合理规划,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远离厂界远离居民区,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土壤和地下水:1、对危废暂存库等重点区地面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危废堆场地面及墙裙已刷环氧漆,做好了防雨淋、防渗漏等相关工作;按照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库;加强设备监管和运行维护;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产生量。 2、过程防控:厂区内已进行了雨污分流,加强厂区生产装置及地面的防渗漏措施,危废等贮存时严格采取防泄漏措施;油漆仓库、生产装置区、危废暂存区按照防渗要求建设,将污染物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 固废:一般固废包括收集后外卖**回收单位,企业已配套设置1处一般固废堆场,堆场面积为10m2。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含乳化液边角料、废乳化液、废包装桶、废铁质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水性漆漆渣。目前企业已配套设置1间危废堆场,危废堆场总占地面积为15m2,堆场地面及墙裙采用环氧树脂刷砌,同时各堆场门口张贴危废标识和危废周知卡,堆场内设有危废台账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台****公司安全处置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项目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项目分阶段实施,先行项目溶剂型喷漆及固化工序、注塑工序未实施,溶剂型喷漆及烘干废气、注塑废气不产生,相应的废气设施无需建设。先行项目其它废气处理设施与环评一致,先行项目以上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化。项目环评要求排气筒高度为15m,实际各股废气排气筒高度为25m,先行项目以上变化优于环评。先行项目喷砂废气经过2根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排放口较环评增加1个;喷塑烘道燃气废气和水性喷漆烘道燃气废气经各自的排气筒单独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较环评增加一个,以上情况与排污证一致,增加的1根喷砂废气排放口和1根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因此,先行项目以上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厂区内按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足够的防火灭火器材,发生火灾事故时,第一时间加以控制,避免发生大面积的火灾事件。 2、原辅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堆存区的防渗要求,应 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 3、落实专人管理,做好化学品进出库记录。 4、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1、厂区内按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足够的防火灭火器材。 2、原辅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固体废物堆存区的防渗措施满足相关要求。 3、已落实专人管理,做好化学品进出库记录。 4、已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并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17 | 0.012 | 0 | 0 | 0.012 | 0.012 | |
| 0 | 0.0035 | 0.0036 | 0 | 0 | 0.004 | 0.004 | |
| 0 | 0.0002 | 0.0002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29700 | 0 | 0 | 0 | 29700 | 29700 | / |
| 0 | 0.004 | 0.0131 | 0.021 | 0 | -0.017 | -0.017 | / |
| 0 | 0.004 | 0.3684 | 0.589 | 0 | -0.585 | -0.585 | / |
| 0 | 0.955 | 2.2394 | 0 | 0 | 0.955 | 0.955 | / |
| 0 | 0.258 | 0.9988 | 1.598 | 0 | -1.34 | -1.34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新扩改的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2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最终进入******处理厂处理。 | 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各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相应排放限值。 |
| 1 | 喷塑废气:自带滤筒+脉冲布袋除尘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喷塑粉尘经配套的滤筒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汇集于1根25m高排气筒(DA009)高空排放。 | 监测期间,项目喷塑废气自带滤筒+脉冲布袋除尘设施排气筒DA009出口颗粒物的平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
| 2 | 喷砂机自带布袋除尘器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2台喷砂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喷砂废气收集处理后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DA008、DA016)高空排放。 | 监测期间,项目喷砂废气自带布袋除尘设施排气筒DA008、DA016出口颗粒物的平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
| 3 | 水性喷漆及固化废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水性喷漆采用干式喷涂工艺, 经过滤棉过滤除湿后,同流平、烘干废气一并降温后进入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12)高空排放。 | 监测期间,项目气水性喷漆及固化废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设施排气筒DA012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平均排放浓度和臭气浓度最大值均《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 1 | 低噪声设备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避免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合理规划,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远离厂界远离居民区,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 监测期间,厂界东、厂界南、厂界北各测点两天昼间噪声测得值范围为61~64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 1 | 1、源头控制:应对涂装车间、油料仓库、油漆仓库、危废暂存库等重点区地面 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并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导流沟和事故存液池;按照规范要 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库;加强设备监管和运行维护;加强清洁生产 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产生量。 2、过程防控: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加强厂区生产装置及地面的防渗漏措施,特别是废液压油贮存时采取托盘等防泄漏措施;涉及油类物质的储存区、生产装 置区及危废暂存区的防渗要求,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相应的防渗技术规范要 求;做好风险事故状态下的物料、消防废水等截留措施,将污染物泄漏环境风险 事故降到最低。 | 1、对危废暂存库等重点区地面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危废堆场地面及墙裙已刷环氧漆,做好了防雨淋、防渗漏等相关工作;按照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废暂存库;加强设备监管和运行维护;加强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上减少“三废”产生量。 2、过程防控:厂区内已进行了雨污分流,加强厂区生产装置及地面的防渗漏措施,危废等贮存时严格采取防泄漏措施;油漆仓库、生产装置区、危废暂存区按照防渗要求建设,将污染物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 |
| 1 | 1、一般废弃包装袋、喷砂/抛光集尘灰、边角料等收集后外售当地废旧物资回收 公司。 2、生活垃圾****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 3、漆渣、废包装桶、过滤棉、活性炭等收集后在厂区内暂存,委托**市德长 ****公司等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安全运输、处置。 | 一般固废包括收集后外卖**回收单位,企业已配套设置1处一般固废堆场,堆场面积为10m2。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含乳化液边角料、废乳化液、废包装桶、废铁质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压油、水性漆漆渣。目前企业已配套设置1间危废堆场,危废堆场总占地面积为15m2,堆场地面及墙裙采用环氧树脂刷砌,同时各堆场门口张贴危废标识和危废周知卡,堆场内设有危废台账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台****公司安全处置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1 | 1、厂区内按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足够的防火灭火器材,发生火灾事故时,第一时间加以控制,避免发生大面积的火灾事件。 2、原辅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堆存区的防渗要求,应 满足国家和地方标准、防渗技术规范要求。 3、落实专人管理,做好化学品进出库记录。 4、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 1、厂区内按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足够的防火灭火器材。 2、原辅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固体废物堆存区的防渗措施满足相关要求。 3、已落实专人管理,做好化学品进出库记录。 4、已按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与设备,并定期进行环境事故应急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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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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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实施后需对于新增的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需进行区域平衡削减替代,企业需在项目投产前完成总量竞拍事项,企业实际竞拍SO2、NOx排污权指标时,以竞拍时的具体政策为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已办理NOx、SO2的排污权交易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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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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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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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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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