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美宸家居有限公司年产柜子1200套、木门800套项目

审批
河南-郑州-荥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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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182MAD039EC94闫盼
闫盼**省**市**市
****园区5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柜子1200套、木门800套项目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C2110-C2110-木质家具制造
**省**市**市 王村镇**鹏盛产业园
经度:113.305080 纬度: 34.908640****环境局**分局
2025-05-28
荥环审〔2025〕30号****
2026-04-22600
64****
****0182MAD039EC94****
****0182MAD039EC94******公司
****0204MA40GUPL452026-04-09
2026-06-302026-07-28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630rKs1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项目属于**,开发、使用功能为年产柜子1200套、木门800套建设项目属于**,开发、使用功能为年产柜子1200套、木门800套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能力为年产柜子1200套、木门800套生产能力为年产柜子1200套、木门800套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产品为柜子和木门,柜子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板材)—开料—封边—钻孔—砂光—覆膜(免漆柜)—批灰、打磨(喷漆柜)—喷底漆(喷漆柜)—固化/晾干(喷漆柜)—打磨(喷漆柜)—喷面漆(喷漆柜)—烘干(喷漆柜)—包装入库。木门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板材)—雕刻—组合—合压—木工加工—封边-开锁孔—批灰、打磨(喷漆门)—喷底漆(喷漆门)—固化/晾干(喷漆门)—打磨(喷漆门)—喷面漆(喷漆门)—烘干(喷漆门)—包装入库项目产品为柜子和木门,柜子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板材)—开料—封边—钻孔—砂光—批灰、打磨(喷漆柜)—喷底漆(喷漆柜)—固化/晾干(喷漆柜)—打磨(喷漆柜)—喷面漆(喷漆柜)—烘干(喷漆柜)—包装入库。木门生产工艺:外购原材料(板材)—雕刻—组合—合压—木工加工—封边-开锁孔—批灰、打磨(喷漆门)—喷底漆(喷漆门)—固化/晾干(喷漆门)—打磨(喷漆门)—喷面漆(喷漆门)—烘干(喷漆门)—包装入库
柜子生产工艺流程取消了覆膜工序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板材开料、木工加工、砂光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吸尘口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设置密闭打磨间,腻子和底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涂、干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半密闭设备和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引至1套“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TA003)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化粪池收集后外运肥田,**化利用不外排。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4、固废:车间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30m2),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车间内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面积20m2),UV漆及其稀释剂、PU漆及其固化剂、稀释剂使用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漆渣、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液压油及废弃的液压油包装桶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1、废气:电子锯开料、雕刻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吸尘口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开料(齐头锯、推台锯)、钻孔、木工加工、开锁孔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吸尘口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砂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砂光机上方配套的吸尘装置负压收集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设置2个密闭打磨间,腻子和底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打磨间配套的袋式除尘器(TA004、TA005)处理后和砂光废气一起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UV底漆线、水性面漆喷涂、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半密闭设备和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引至1套“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TA006)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PU底漆喷涂、晾干工序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和危废暂存间废气一起引至1套“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TA007)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化粪池收集后外运肥田,**化利用不外排。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车间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30m2),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面积10m2),UV漆及其稀释剂、PU漆及其固化剂、稀释剂使用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漆渣、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液压油及废弃的液压油包装桶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原环评及批复的板材开料、木工加工、砂光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共用1套除尘器和排气筒,实际建设的电子锯开料、雕刻工序废气设置1套除尘器,开料(齐头锯、推台锯)、钻孔、木工加工、开锁孔工序废气设置1套除尘器;砂光工序废气设置1套除尘器,共3套除尘器,分别通过3个排放口排放;原环评及批复的打磨废气经1套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个独立的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的打磨废气配套2套除尘器,和砂光工序废气共用1个废气排气筒;原环评及批复的喷涂、干燥工序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共用1套“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和排气筒,实际建设的UV底漆线、水性面漆喷涂、烘干工序废气配套1套“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和排气筒,PU底漆喷涂、晾干工序废气配套1套“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和排气筒。废气产污环节和收集方式不变,比环评及批复增加3套除尘器,1套“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增加2个废气排放口。项目实际建设的一般固废暂存区位置发生变动,危废间面积减小,可满足实际生产需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涂料仓库、危废暂存间、喷漆房、UV底漆线设备下方、冷压机、膜压机设备下方重点防渗,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防渗,其他区域水泥硬化防渗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涂料仓库、危废暂存间、喷漆房、UV底漆线设备下方、冷压机设备下方重点防渗,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防渗,其他区域水泥硬化防渗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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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439 0.046 0 0 0.044 0.044 /
0 0.0221 0.025 0 0 0.022 0.02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肥田,**化利用不外排 / 生活污水经租赁厂区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外运肥田,**化利用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电子锯开料、雕刻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各设备吸尘口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文)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PM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电子锯开料、雕刻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各设备吸尘口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袋式除尘器(TA001)进口不具备采样条件,根据出口监测数据可知,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电子锯开料、雕刻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9mg/m3和2.7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0925kg/h和0.00876kg/h。
2 开料(齐头锯、推台锯)、钻孔、木工加工、开锁孔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各设备吸尘口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文)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PM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开料(齐头锯、推台锯)、钻孔、木工加工、开锁孔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各设备吸尘口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开料(齐头锯、推台锯)、钻孔、木工加工、开锁孔工序配套的袋式除尘器(TA002)颗粒物两日去除效率分别为96.2%和96.3%,排放浓度分别为3.0mg/m3和2.9mg/m3,排放速率均为0.014kg/h
3 砂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砂光机上方配套的吸尘装置负压收集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文)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PM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砂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砂光机上方配套的吸尘装置负压收集收集后引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砂光工序配套的袋式除尘器(TA003)颗粒物两日去除效率分别为95.7%和95.6%,排放浓度分别为2.7mg/m3和2.9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0389kg/h和0.00402kg/h
4 设置2个密闭打磨间,腻子和底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打磨间配套的袋式除尘器(TA004、TA005)处理后和砂光废气一起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郑环攻坚[2019]3号文)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PM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 设置2个密闭打磨间,腻子和底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打磨间配套的袋式除尘器(TA004、TA005)处理后和砂光废气一起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袋式除尘器(TA004、TA005)进口不具备采样条件,根据打磨废气袋式除尘器出口(TA004、TA005总出口)监测数据可知,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打磨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分别为2.9mg/m3和2.8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0697kg/h和0.00672kg/h
5 UV底漆线、水性面漆喷涂、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半密闭设备和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引至1套“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TA006)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120mg/m3,排放速率小于3.5kg/h)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PM≤10mg/m3)的要求;《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中家具制造业(C21)的要求(非甲烷总烃≤50mg/m3)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NMHC≤20mg/m3) UV底漆线、水性面漆喷涂、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半密闭设备和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引至1套“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TA006)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TA006)处理后的UV底漆线、水性面漆喷涂、烘干工序废气颗粒物两日排放浓度均为未检出(检出限为1.0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0492kg/h和0.00491kg/h,颗粒物两日去除效率分别为97.8%和98.0%;非甲烷总烃两日去除效率分别为91.3%和90.5%,排放浓度分别为3.28mg/m3和3.19mg/m3,排放速率均为0.032kg/h
6 PU底漆喷涂、晾干工序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和危废暂存间废气一起引至1套“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TA007)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120mg/m3,排放速率小于3.5kg/h)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PM≤10mg/m3)的要求;《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1中家具制造业(C21)的要求(非甲烷总烃≤50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50mg/m3)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家具制造行业A级企业要求(NMHC≤20mg/m3) PU底漆喷涂、晾干工序经密闭车间负压收集后和危废暂存间废气一起引至1套“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TA007)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根据监测结果,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TA007)处理后的PU底漆喷涂、晾干工序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颗粒物两日排放浓度为未检出(检出限为1.0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0481kg/h和0.00486kg/h,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7.6%和97.9%;二甲苯两日排放浓度均为未检出(检出限为0.0015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7.24×10-6kg/h和7.27×10-6kg/h;非甲烷总烃两日去除效率分别为91.9%和91.7%,排放浓度分别为3.14mg/m3和3.18mg/m3,排放速率分别为0.030kg/h和0.031kg/h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车间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基础减振、车间隔声 东厂界紧邻其它企业,不具备监测条件,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监测结果知,南厂界两日昼间噪声值为53~54dB(A),西厂界两日昼间噪声值为52~54dB(A),北厂界两日昼间噪声值分别为56~57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涂料仓库、危废暂存间、喷漆房、UV底漆线设备下方、冷压机、膜压机设备下方重点防渗,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防渗,其他区域水泥硬化防渗 涂料仓库、危废暂存间、喷漆房、UV底漆线设备下方、冷压机设备下方重点防渗,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防渗,其他区域水泥硬化防渗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车间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30m2),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车间内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面积20m2),UV漆及其稀释剂、PU漆及其固化剂、稀释剂使用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漆渣、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液压油及废弃的液压油包装桶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车间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面积30m2),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设置1座危废暂存间(面积10m2),UV漆及其稀释剂、PU漆及其固化剂、稀释剂使用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漆渣、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液压油及废弃的液压油包装桶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外运肥田,**化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外运肥田,**化利用不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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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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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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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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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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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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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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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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