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为保障我院临床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拟通过竞争性谈判****中心专科用医用耗材,所采购耗材,产品功能配置需求详见附件1。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单位:****
2.项目名称:****内镜中心专科用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壹拾伍万元整)
4.采购内容:见附件1《产品功能配置需求》
5.最高限价:见附件1产品清单单价。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取消竞争性谈判资格。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报价方式:产品清单的单价整体下浮(本项目要求下浮率填报为整数,不含小数点)。
8.采购周期:1年或采购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金额(合同金额=预算金额×(1-下浮率))
9.付款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入库之日起180天内据实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营范围覆盖产品清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其他要求:承诺所供耗材为原厂正品,来源合法合规,并承担相应产品质量责任并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格式自拟)。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30日起至2026年8月3日下午5时30分截止,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30分。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现场报名地点:********医院6号楼2楼)。
2.报名邮箱:****@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内镜中心专科用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报名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2)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参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事项、权限及有效期)、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编制及提交要求(一)响应文件组成 标书代写供应商须按以下固定顺序整理装订响应文件,缺一不可,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标书代写
1.资格证明材料(详见第二条);
2.报价表(详见附件2)。
3.生产厂家资质、产品注册证(二)份数及装订要求1.份数要求:正本1份,无副本要求;
2.所有材料均采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并标注连续页码,不得活页装订、散页提交;
3.响应文件所有需签章处,****公司鲜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亲笔签字或盖章,签章不全的视为无效文件。标书代写
(三)提交方式:
本次竞争性谈判仅接受现场提交,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竞争性谈判开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递交至竞争性谈判现场指定工作人员,不接受邮寄、电子传输、代交等其他提交方式。标书代写
五、现场开标程序及规则标书代写
1.报价规则: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方式。
第一轮为密封报价,资质审核通过后现场公布;
第二轮为现场公开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评审原则:****小组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前提下,以第二次下浮率最高者确定为中选供应商。
3.采购结果将在****官网公示,中选供应商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10****医院签订购销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院方将按报价排序依次递补。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6年8月6日上午9时。
2.谈判地点:********医院6号楼3楼)。
3.到场要求: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按时到场,逾期未到场、未携带身份证明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争性谈判参与资格。
4.现场纪律:竞争性谈判现场禁止喧哗、串标、恶意协商等违规行为,违反者当场取消竞争性谈判资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盘江路95号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方式:0859-****680(工作日时段接听)
监督人及电话:****纪检监察室0859-****803。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对公告信息有疑问的,可在报名截止前向采购人咨询,逾期视为无异议。
2.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为竞争性谈判之日起90日历天,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报价、降低服务标准或撤销承诺。
3.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即视为已全面阅读、理解并认可本采购项目全部条款及要求,若存在虚假承诺、材料造假、未完全响应要求等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争性谈判/成交资格,采购人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标书代写
4.中标后放弃中标资格的,****医院不良记录名单,三****医院相关采购工作。
5.供应商报价明细表内产品填报顺序,必须严格按照附件1《产品功能配置需求》列明的产品先后顺序依次填写,不得擅自调整、调换产品排序,不得新增、删减条目。
6.产品单价报价超过对应产品预算单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7.供应商报价明细表中所列报的产品名称,必须与对应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变更文件)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上载明的产品名称完全一致,若出现以商品名、简称、俗称、行业通用名替代法定注册/备案产品名称的产品,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作无效响应处理。
8.医保适配保障要求:若供应商中标产品无法正常医保报销,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无偿更换、提供同类别、同规格、同等疗效的可医保报销产品,且更换后产品采购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保障采购人医保结算合规。
9.本公告中“无效响应/无效报价”指不满足公告实质性条款,不进入评审。
10.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附件:1.产品功能配置需求
2.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