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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02MA5NWFNF11 | 建设单位法人:李国珲 |
| 李国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 **市**区望高镇旺高工业区内(A-01~03地块) |
| ****年产25万吨涂料、年产35万吨粉体(砂)、年产20万吨塑胶及年产40万平方米岗石项目(一期工程年产25万吨涂料、年产35万吨粉体)(一期二阶段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望高镇旺高工业区内(A-01~03地块) |
| 经度:111.39706 纬度: 24.576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24 |
| 贺平环审〔202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102MA5NWFNF11001Y |
| 2026-05-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2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102MA5NWFNF1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102MA5NWFNF1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800MA5QFLFT14 | 竣工时间:2026-04-15 |
| 2026-04-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4-20 |
| 2026-06-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5万吨涂料、年产35万吨粉体 (其中2万吨粉体用于涂料的生产,33万吨作为产品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二阶段工程年产高端碳酸钙粉体(砂)10万吨 |
| 项目生产规模因实际市场需求以及后期建设内容未确定,进行分阶段建设和验收,目前仅对一期二阶段工程生产规模进行验收,目前一期二阶段工程高端碳酸钙粉体(砂)10万吨已能满足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石原矿+装卸+冲洗+一破+二破+磨粉+改性机+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石原矿+装卸+冲洗+一破+二破+磨粉+改性机+包装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运输过程产生的汽车扬尘、尾气,以及运输车辆进出厂区、装卸等过程会产生粉尘。物料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如慢行、车辆进出场地清洗车轮等措施。在厂区周边进行植树绿化等措施减轻粉尘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原料堆场用于堆存**石碎矿。原料堆存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由于石粉颗粒小,若露天堆放,遇风易产生扬尘,要求堆场设置喷雾系统,降低堆场粉尘;原料堆场四周及顶部搭棚;配备自动洗车平台,确保不带泥上路;原料堆场进行硬化,定期清理料场粉尘;堆场四周设置雨水沟。 (三)车间粉尘 ①一次破碎:粉体项目矿石原料经清洗后再进行破碎,一级破碎采用鄂式破碎机,采用密封+湿式破碎的方法。 ②二次破碎:二次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 ③研磨工序:研磨工序的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器+风循环系统+密封车间处理。 ④包装工序:包装工序采用自动包装机,并对包装区域进行密封。 ⑤厂区四周安装喷雾装置。 ⑥项目厂区定时洒水、运输路面洒水增湿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场地扬尘和因运输引起的粉尘、飘尘等污染问题。 综上,项目各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各自配套的除尘措施处理后排放在密闭的车间内,车间通过机械通风的方式通风,以上排放方式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经上述环保处理措施处理后,其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限值要求。 (四)本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抑尘废水洒落地面后,自然蒸发;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处理厂处理。 综上所述,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处理厂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五)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项目经减振、隔音、消声等措施处理及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东、西、北面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面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六)①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及时交环卫部门处置。 ②项目沉淀池废渣(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形成滤饼定****公司作为原料回用。 ③项目产生的废****回收站。 项目对固体废弃物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运输过程产生的汽车扬尘、尾气,以及运输车辆进出厂区、装卸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物料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如慢行、车辆进出场地清洗车轮等措施。在厂区周边进行植树绿化等措施减轻粉尘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已落实。项目原料堆场用于堆存矿石废料。堆场三面围挡,降低堆场粉尘;配备有自动洗车平台,确保不带泥上路;原料堆场已进行硬化,定期清理料场粉尘;堆场四周已设置雨水沟。 已落实。车间粉尘 ①一次破碎:粉体项目矿石原料经清洗后再进行破碎,一级破碎采用鄂式破碎机,采用密封+湿式破碎的方法。 ②二次破碎:二次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 ③研磨工序:磨粉机自带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管道接入研磨设备内,回用于生产。 ④包装工序:包装工序采用自动包装机,并对包装区域进行密封。 ⑤厂区四周安装喷雾装置。 ⑥项目厂区定时洒水、运输路面洒水增湿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场地扬尘和因运输引起的粉尘、飘尘等污染问题。 项目各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各自配套的除尘措施处理后排放在密闭的车间内,车间通过机械通风的方式通风,以上排放方式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其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限值要求;(详见附件5)。 已落实。本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抑尘废水洒落地面后,自然蒸发;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处理厂处理。 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处理厂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已落实。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项目经减振、隔音、消声等措施处理及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详见附件5),东、西、北面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南面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已落实。①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及时交环卫部门处置。 ②项目沉淀池废渣(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定期外卖给贺****公司综合利用。 ③项目产生的废****回收站。 |
| 根据实际建设需求进行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168 | 0.03 | 0.198 | 0 | 0 | 0.198 | 0.03 | |
| 0.504 | 0.09 | 0.594 | 0 | 0 | 0.594 | 0.09 | |
| 0.042 | 0.0075 | 0.0495 | 0 | 0 | 0.05 | 0.0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4.88 | 5.13 | 10.01 | 0 | 0 | 10.01 | 5.1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沉淀池 | 工业废水回用标准 | 已建设 | 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故本项目不对废水进行监测与评价, | |
| 2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故本项目不对废水进行监测与评价, |
| 1 | 布袋除尘器、厂房密闭、喷淋洒水、雾炮机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建设 | 3个监控点的颗粒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其修改清单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1 |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 | 已建设 | 厂界东面、西面、北面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南面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
| 1 | 修建排水沟、原料堆场、沉淀池沉渣堆场等设置截排水沟 | 修建排水沟、原料堆场、沉淀池沉渣堆场等设置截排水沟 |
| 1 | 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20年修订)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应优先进行综合利用,且须做好相应的台账;其它暂不能综合利用的须妥善处置,必须分类贮存避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须定期清理,经压滤机压滤处理后外售。 | 已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已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规定,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已优先进行综合利用;其它暂不能综合利用的已妥善处置,已分类贮存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及时交环卫部门处置;项目沉淀池废渣(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定期外卖给贺****公司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回收站。已建立各类固体废弃物的处置管理的台账;其它暂不能综合利用的已妥善处置,已分类贮存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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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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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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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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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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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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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