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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151039L | 建设单位法人:赵熙宇 |
| 张瑞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州**县新桥镇高家庄 |
| ****(原**业胜****公司)利用冶炼渣及二次**综合回收多金属项目(火法脱氯系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9-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县 **省**州**县新桥镇高家庄 |
| 经度:101.****27077 纬度: 25.****05928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04-25 |
| 云环审〔2014〕1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151039L002R |
| 2025-12-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29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151039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博安环(云****公司 |
| ****0111MABYA3Q73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2MA6NWPK769 | 竣工时间:2025-11-12 |
| 2025-12-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1-10 |
| 2026-07-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7-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nd-96.html |
| 建设火法脱氯系统,利用回转窑处理含锌废渣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火法脱氯系统,利用回转窑处理含锌废渣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物料处理能力17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物料处理能力17000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产品品种:氧化锌 工艺:原料经配比后加水进行制粒,然后输送至回转窑进行挥发反应。 原料:渣系统回转窑产生的氧化锌、外购中频炉除尘灰、锌系统布袋尘、锌系统产生的锌浮渣 燃料:重油 | 实际建设情况:产品品种:氧化锌 工艺:原料经配比后直接输送至回转窑进行反应,取消中间的制粒工序。 原料:氧化锌、外购中频炉除尘灰、锌浸出渣、中和渣、废水处理污泥、萃余液 燃料:煤炭、焦粉 原料及燃料变化,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不排放废水第一类污染物,其他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100%及以上 |
| 变动情况:(1)原料变化,渣系统回转窑产生的氧化锌、外购中频炉除尘灰不变,锌系统布袋尘、锌系统产生的锌浮渣改为锌浸出渣、锌浸出中和渣、废水处理污泥、萃余液。(2)燃料变化,由重油变为煤炭和焦粉。(3)取消制粒工序。变更原因:原料含氯量变低,调整原料及燃料的配比;因工艺调整取消制粒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窑尾产生的烟气首先经沉降去除部分烟尘,经沉降后的进入烟气冷却器收集烟尘,再进入布袋除尘器进一步除尘,最终烟气进入尾气洗涤塔脱氯后经由1根30m排气筒排放。 窑头产生的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窑尾产生的烟气首先经过沉降去除部分烟尘,经沉降后的烟气进入烟气表面冷却器收集烟尘,再进入布袋除尘器进一步收尘,除尘后的烟气最终进入配套的碱液洗涤塔(主要为氢氧化钠溶液)进行脱硫,尾气最终经由1根50m排气筒排放。 窑头产生的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表冷器与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 |
| 变动情况:(1)窑尾烟气在除尘后增加脱硫措施,烟气进入配套的碱液洗涤塔(主要为氢氧化钠溶液)进行脱硫后排放,同时增加排气筒高度。(2)窑头烟气在布袋除尘前增加表冷器。 变更原因:(1)除尘后增加脱硫,优化烟气处理措施,满足现行环保要求。(2)窑头高温烟气不适用布袋除尘技术,有安全隐患,布袋除尘前增加表冷器降低烟气温度。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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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11.5136 | 7.4606 | 172.1 | 0 | 0 | 118.974 | 7.461 | / |
| 48.2882 | 7.9121 | 83.8 | 0 | 0 | 56.2 | 7.912 | / |
| 20.495 | 2.2889 | 50.6 | 0 | 0 | 22.784 | 2.28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325 | 0.005 | 0.92 | 0 | 0 | 0.037 | 0.005 | / |
| 0.017 | 0.0005 | 0 | 0 | 0 | 0.018 | 0.001 | / |
| 0 | 0.0028 | 0.17 | 0 | 0 | 0.003 | 0.003 | / |
| 0 | 0.0001 | 0.009 | 0 | 0 | 0 | 0 | / |
| 0 | 0 | 5.9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6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 利用厂区已建成设施,规模150m3/d | 无 | |
| 2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 | 利用厂区已建成设施,规模300m3/d | 无 | |
| 3 | 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池 | / | 12690m3,已设置标识牌,规范的雨水排放口 | 无 | |
| 4 | 事故池 | / | 容积750m3,重点防渗 | 无 |
| 1 | 窑头、窑尾废气处理系统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 | 沉降室+表冷器+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 | 颗粒物22.6mg/m3、二氧化硫103mg/m3、氮氧化物119mg/m3、铅7.65×10-2mg/m3、砷4.55×10-2mg/m3、镉1.60×10-3mg/m3、汞8.39×10-3mg/m3、锌<5.74×10-4mg/m3、铊<2×10-5mg/m3、铜9.88×10-2mg/m3 |
| 1 | 封闭厂房、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建 | 昼间:52.4dB(A);夜间:45.7dB(A) |
| 1 | 厂区地面、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水渠工艺各水池、事故水池、废水处理站、湿法车间湿法渣出渣口等均应进行整体水泥硬化防渗,防止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 生产车间地面、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水渠工艺各水池、事故水池、废水处理站、循环水池等均进行防渗,防止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贮存库、备料车间、水淬渣池防渗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渗透系数≤1.0×10-10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其余循环冷却水池、水淬渣中转场、初期雨水池,防渗满足等效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
| 1 | 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须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收集、暂存和管理。项目须建设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容积不少于15000立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对生产原料进行分类堆存。贮存库按<>(GB18597-2001)要求建设,设置截排水沟、顶棚、围墙,并设置容积不小于6立方米的渗滤液收集池。项目须建设面积不小于1400平方米、容积不少于4200立方米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堆场周边设置排水沟、顶部设轻质屋顶、地面进行硬化,防止固废临时堆存期间造成二次污染。 | 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设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并按要求综合利用或进行委托处置;危险废物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收集、暂存和管理。 “火法脱氯系统”:配套建设面积1432m2的6#危险废物暂存库,对生产原料进行分类堆存,堆存火法脱氯系统危险废物原料,为封闭库房,已完善防渗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建设1个水淬渣中转场,为封闭库房,配套渗滤液收集设施。 “火法脱氯系统”固废处置措施: 1)水淬渣:暂存于水淬渣中转场,外售综合利用; 2)窑头布袋收尘、窑尾沉降尘:暂存于6#危险废物暂存库,返回配料; 3)废矿物油:暂存于废矿物油暂存间,委托****处置;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
| 1 | 加强管理,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须按照<>的规定进行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对各危险源设立醒目标志牌。根据环保部<的通知>>要求,编制和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 加强管理,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按照<>的规定进行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对各危险源设立醒目标志牌。已按要求编制和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按照<>(牟政复〔2013]3号)、<的请示>>(新政字[2013]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你公司须于****政府完成危险废物贮存场周围800米范围内郝家河村19户66人的搬迁工作。危险废物贮存场周围800米距离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你公****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划和审批用地时严格控制。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按照<>(牟政复〔2013]3号)、<的请示>>(新政字[2013]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政府在2014年前完成郝家河村19户66人的搬迁工作。项目周边800米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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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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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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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要求:施工期:对道路、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减少地表扬尘。砂石料生产系统废水,可经过初级沉淀后再利用;施工期生****公司厕所、化粪池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声级,减少施工交通噪声。施工弃土及时处理;施工生产废料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定时清运;****环卫站收集处理。项目场址设施设备、固废等必须清理处置。运营期:废气:在回转窑、鼓风炉、氧化炉排气筒预留监测平台和监测孔。安装在线监测,监测排气量、烟尘、SO2。(1)尾气脱硫:包括回转窑、鼓风炉、氧化炉全部采用自产氧化炉烟尘(氧化锌)作为脱硫剂。产生的脱硫渣送硫酸锌系统;锅炉尾气采用水沫除尘石灰乳脱硫,产生的脱硫渣外送******公司。(2)回转窑:沉降室+表面冷却器+袋式除尘器+氧化锌脱硫(3)鼓风炉:沉降室+表面冷却器+袋式除尘器+氧化锌脱 硫(4)回转窑出渣口:设置抽风罩+旋风收尘+袋式除尘(5)鼓风炉出渣口:设置抽风罩+沉降+喷淋除尘(6)脱氯窑尾烟气:沉降+表冷+布袋(7)铅精炼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排放。(8)锌熔铸设置抽风罩,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排放。(9)氧化炉烟气:重力沉降+布袋+氧化锌脱硫(10)氧化炉出渣口:旋风除尘+布袋1)。废水:渗滤液:2#原料库按照<>的要求建设,要求防风、防雨、防渗漏;贮存设施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应有应急防护设施,在贮存库醒目的地方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牌: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管理制度,所有入库危废分区堆放。2)生产废水:经过收集送氯化铵系统,出水回用于鼓风炉和回转窑冲渣3)初期雨水:利用厂区原有收集池3200m3,防渗处理,初期雨水收集后作为铁渣分选系统用水4)2#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10m'渗滤液收集池。噪声:采用基础隔振、减振措施,消声;厂区绿色植物来吸收和阻断以降低噪声;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 内,对进风口安装消声器,对送风管进行管道包扎、隔声。固废:1)含镉废渣堆场防护措施:修护500m 排洪沟;将防拦坝加宽至3.5m,加高至7m,在坝南端留泄水口,同时在坝的背面按2:1 的比例培土做堤;贮存场周边设置3 口地下水质监控点井并进行定期监测;渣场表面铺设塑料防渗膜。2)渣棚:按照<>GB18599-2001 建设。3)生活垃圾:****环卫站收集处置。土壤:项日运行前、运行过程中和运行结束后都要对处置场所和周边土壤及地下水进行定期监测。道路、地坪:道路地坪硬化处。 批复要求:1.渣处理系统回转窑窑尾烟气经窑尾沉降室、表面冷却器、袋式除尘器、氧化锌脱硫后通过不低于50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渣处理系统回转窑窑头烟气经集气罩收集,送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氧化还原炉炉顶烟气经重力除尘、布袋除尘、氧化锌脱硫后通过不低于18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氧化还原炉出渣口烟气经集气罩收集、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锌熔铸中频炉出料口及扒渣口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错煅烧炉烟气并入布袋 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铅回收系统鼓风炉冶炼烟气经沉降、表冷、布袋除尘、氧化锌脱硫后通过不低于50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鼓风炉除渣口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沉降、喷淋后通过不低于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铅精炼工段熔铅锅废气及加热废气、电炉熔铸工段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火法脱氯系统回转窑窑尾烟气经重力沉降、表冷、布袋除 尘、碳酸氢铵洗涤后通过不低于30 米高的排气简排放;火法脱氯系统回转窑窑头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不低于15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采用石灰乳水膜除尘后通过不低于40 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上述外排废气锅炉烟气须达到<>(GB13271-2001)II时段限值要求,其他有组织排放污染物须达到<>(GB25466-2010)表5 限值要求。2.项目所有物料、固体废物及中间产物均入库堆存;回转窑出渣口、鼓风炉出渣口、火法脱氯窑头、铅精炼熔铅锅均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处理;厂区道路均进行硬化并定期清扫及洒水降尘。须采取措施减小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达到<<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表6 限值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控制非正常排放。3.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各生产工段均设置循环水系统,对设备冷却水、磁选水、冲渣水、电解液等进行循环利用;锌回收系统、铜回收系统、多金属回收系统洗涤液、地面冲洗废水、除盐水站再生废水均进入氯化铵系统配置碳酸氢铵溶液,洗涤液经锌粉净化后进入真空浓缩器(处理能力不低于84 立方米/天)蒸发处理,形成的污冷凝水作为回转窑及鼓风炉冲渣补充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规模不低于40 立方米/天)处理达到<>(GB/T18920-2002)后,旱季用于厂区绿化,雨季用作渣处理磁选系统补充水;初期雨水经已建成的3200 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送至铁渣分选系统作为补充水;建设不小于400 立方米的事故水池,对氯化铵系统故障情况下的生产废水进行收集不外排。项目不得建设废水排放口,加强厂区废水污染防治管理,确保项目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利用不外排。4.合理布置厂区高噪声设备,通过减振、构筑物隔声、安装消声器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3 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5.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高炉烟尘、烧结除尘灰、高铟含锌烟尘、铜烟尘、中频炉除尘灰、含锌烟尘等生产原料含重金属,应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和管理。渣系统磁选弃渣、燃煤锅炉煤渣、氧化还原炉水淬渣收集于第I 类一般工业固废堆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燃煤锅炉脱硫渣收集于第II 类一般工业固废堆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妥善收集,****环卫站清运处置。高氯氧化锌烟尘、锌浸出渣、锌电解阳极泥、漂洗渣、铟浸出渣送鼓风炉利用;出渣口积尘灰、锌除铁渣、硫酸锌浸出 渣、硫除铁渣送渣处理系统回转窑利用;锌系统布袋尘、锌浮渣送脱氯回转窑利用;脱氯烟尘、鼓风炉烟尘送氯化铵系统;铅阳极泥、烟气洗涤渣、脱氯滤渣送多金属回收系统;锌系统铜镉 渣、脱氯净化渣送铜漫出系统;铟置换滤渣、脱硫渣送硫酸锌系统;氧化还原炉烟尘送烟气脱硫系统;钴镍渣、锡渣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以上固废均属于危险废物,须按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收集、暂存和管理。 项目须建设面积不小于5000 平方米、容积不少于15000 立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对生产原料进行分类堆存。贮存库按<<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设置截排水沟、顶棚、围墙,并设置容积不小于6 立方米的渗滤液收集池。项目须建设面积不小于4000 平方米、容积不少于12000 立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对生产过程产生的湿法渣进行分 类堆存。贮存库按<>(GB18597-2001)要求建设。项目须建设面积不小于1400 平方米、容积不少于4200 立方米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堆场周边设置排水沟、顶部设轻质屋顶、地面进行硬化,防止固废临时堆存期间造成二次污染。6.厂区地面、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水渠工艺各水池、事故水池、废水处理站、湿法车间湿法渣出渣口等均应进行整体水泥硬化防渗,防止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7.认真对照<>及本批复的要求对已建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整改,已建成的生产线未办理试生产及竣工环保验收相关手续前不得投入生产。强化厂区管网改造完善,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在项目改建过程中对需利用的布袋除尘器滤袋进行更换,以确保各废气排放点的除尘效率;合理控制原料的水分及烟气温度,防止布袋除尘器糊袋或结露。8.强化对硫酸锌及氯化铵生产系统净化工段的管理,确保进入该生产系统的镉、铅能得到充分沉淀、净化,防止重金属 因进入硫酸锌及氯化铵中而发生污染转移。控制产品的流向,硫酸锌及氯化铵只能作为工业原料使用,禁止将其作为饲料加工、农业生产等领域,硫酸锌及氯化铵的产品质量必须达到<>(HG/T2326-2005) 及<< 氯化 铵>>(GB/T2946-2008)的要求。公司内部需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及流通控制的管理体系,强化对含重金属产品的监控。9.加强管理,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须按照<>的规定进行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对各危险源设立醒目标志牌。根据环保部<的通知>>要求,编制和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10.做好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通过洒水降尘措施降低基础开挖、原料装卸及堆放等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噪声影响;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作业或洒水降尘不外排;固废统一妥善处置,不得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11.公司须立即落实历史遗留镉渣的应急处置方案,在渣体周边设置截排水水沟、下游设置拦渣坝、表面铺设防渗膜,减缓堆存期间含镉废物进一步流失。项目运营过程中,须在3 年内将历史含镉废渣消纳完毕,含镉废渣利用完毕后,对镉渣区域底泥进行清基及无害化处理,改善土壤环境质量。12.按照<>(牟政复〔2013]3 号)、<的请示>>(新政字[2013]4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你公司须于****政府完成危险废物贮存场周围800 米范围内郝家河 村19 户66 人的搬迁工作。危险废物贮存场周围800 米距离范围内不应规划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你公****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划和审批用地时严格控制。13.使用镉渣为原料期间,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初步核定为二氧化硫224.6 吨/年,氮氧化物91.1 吨/年,铅1.23 吨/年,砷0.053 吨/年,镉0.016 吨/年;使用高炉烟尘期间,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初步核定为二氧化 硫172.1 吨/年,氮氧化物83.8 吨/年,铅0.92 吨/年,砷0.17 吨/年,镉0.009吨/年;由**州负责协调解决,纳入**州"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14.项目的原料路线、生产工艺、产品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若发生变化,须依法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补充评价并重新报我 厅审批。15.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施工期间每个季度应向我厅书面报告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每年报送年度总结报告,****环保局、****环保局。项****环保局批准后方可投 入试生产,并经我厅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对比环评实际情况:施工期:对道路、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减少地表扬尘。砂石料生产系统废水,经过初级沉淀后再利用;施工期****公司厕所、化粪池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降低设备声级,减少施工交通噪声。施工弃土及时处理;施工生产废料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定时清运;****环卫站收集处理。项目场址设施设备、固废等全部清理处置。运营期:废气:“火法脱氯系统”回转窑窑尾烟气为废气主要排放口,预留监测采样平台和监测孔并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监测因子为颗粒物、NOX、SO2。“火法脱氯系统”:(1)尾气脱硫:火法脱氯系统使用碱液喷淋塔对窑尾烟气进行脱硫(2) 回转窑窑尾废气:沉降室+表面冷却器+布袋除尘器+碱液脱硫(3) 回转窑出渣口:设置集气罩+表冷器+布袋除尘器。废水:“火法脱氯系统”: 1)水淬渣中转场渗滤液收集后返回冲渣循环水池用于冲渣;2)初期雨水:利用厂区雨水收集池12690m3,防渗处理,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其他生产线3)设置750m3 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噪声:采用基础隔振、减振措施,消声;厂区绿色植物来吸收和阻断以降低噪声;风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对进风口安装消声器,对送风管进行管道包扎、隔声。固废:1)水淬渣:暂存于水淬渣中转场,外售综合利用;2)窑头布袋收尘、窑尾沉降尘:暂存于6#危险废物暂存库,返回配料;3)废矿物油:暂存于废矿物油暂存间,委托****处置;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土壤:项日运行前、运行过程中和运行结束后按照监测计划对处置场所和周边 土壤及地下水进行定期监测。道路地坪:道路地坪硬化处理。 对比环评批复实际情况:1.(1)渣处理系统(包括5000t/a 氧化锌富集)、5000t/a 电解锌回收系统、5000t/a电铅回收系统、400t/a 电解铜回收系统、300t/a 多金属回收系统、10000t/a 硫酸锌生产系统(5000t/a 一水硫酸锌、5000t/a 七水硫酸锌)、4000t/a 氯化铵系统等生产线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已按要求落实,经验收监测,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2)火法脱氯系统:回转窑窑尾烟气经重力沉降+表冷+布袋除尘+碱液脱硫后通过1 根50 米高的排气筒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回转窑窑头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表冷器+布袋除尘器 除尘后通过1 根15 米高的排气筒可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标准。2.项目所有物料、固体废物及中间产物均入库堆存;“火法脱氯系统”回转窑窑头设置集气罩进行收集处理;厂区道路均进行硬化并定期清扫及洒水降尘。须采取措施减小无组织排放。加强管理,严格控制非正常排放。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可以满足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标准,厂界颗粒物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3.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各生产工段均设置循环水系统,进行循环 利用;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规模150m3/d)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初期雨水经已建成的总容积12690 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处理站处理后作为项目其他生产线补充水;建设750m3 的事故水池,收集全厂事故废水。项目不建设废水排放口,加强厂区废水污染防治管理,确保项目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利用不外排。4.合理布置厂区高噪声设备,对设备噪声采取减振、构筑物隔声、安装消声器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5.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设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并按要求综合利用或进行委托处置;危险废物按国 家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进行收集、暂存和管理。“火法脱氯系统”:配套建设面积 1432m2 的6#危险废物暂存库,对生产原料进行分类堆存,堆存火法脱氯系统危险废物原料,为封闭库房,已完善防渗措施,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建设1 个水淬渣中转场,为封闭库房,配套渗滤液收集设施。“火法脱氯系统”固废处置措施:1)水淬渣:暂存于水淬渣中转场,外售综合利用;2)窑头布袋收尘、窑尾沉降尘:暂存于6#危险废物暂存库,返回配料; 3)废矿物油:暂存于废矿物油暂存间,委托****处置;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6.生产车间地面、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水渠工艺各水池、事故水池、废水处理站、循环水池等均进行防渗,防止下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废贮存库、备料车间、水淬渣池防渗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渗透系数≤1.0×10-10cm/s 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其余循环冷却水池、水淬渣中转场、初期雨水池,防渗满足等效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 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认真对照项目《报告书》及批复的要求 对已建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整改,已建成的生产线未办理试生产及竣工环保验收相关手续前不投入生产。强化厂区管网改造完善,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在项目改建过程中对需利用的布袋除尘器滤袋进行更换,以确保各废气 排放点的除尘效率;合理控制原料的水分及烟气温度,防止布袋除尘器糊袋或结露。8.强化对硫酸锌及氯化铵生产系统净化工段的管理,确保进入该生产系统的镉、铅能得到充分沉淀、净化,防止重金属因进入硫酸锌及氯化铵中而发生污染转移。控制产品的流向,硫酸锌及氯化铵只作为工业原料使用,禁止将其作为饲料加工、农业生产等领域,硫酸锌及氯化铵的产品质量达到相关产品要求。公司内部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及流通控制的管理体系,强化对含重金属产品的监控。9.加强管理,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按照<>的规定进行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对各危险源设立醒目标志牌。已按要求编制和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10.做好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通过洒 水降尘措施降低基础开挖、原料装卸及堆放等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噪声影响;废水经简易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作业或洒水降尘不外排;固废统一妥善处置,不得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根据监理结论,防渗工程质量满足标准规 定。11.公司落实历史遗留镉渣的应急处置方 案,在渣体周边设置截排水水沟、下游设置拦渣坝、表面铺设防渗膜,减缓堆存期间含镉废物进一步流失。项目运营过程中,已在3 年内将历史含镉废渣消纳完毕,含镉废渣利用完毕后,对镉渣区域底泥进行清基及无害化处理,改善土壤环境质量。12.已按照<>(牟政复〔2013]3 号)、<的请示>>(新政字[2013]4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政府在2014 年前完成郝家河村19 户66 人的搬迁工作。项目周边800 米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13.使用镉渣为原料期间,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初步核定为二氧化硫224.6 吨/年,氮氧化物91.1 吨/年,铅1.23 吨/年,砷0.053 吨/年,镉0.016 吨/年;使用高炉烟尘期间,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初步核定为二氧化硫172.1 吨/年,氮氧化物83.8 吨/年,铅0.92 吨/年,砷0.17 吨/年,镉0.009吨/年;14.未产生重大变化。15.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其余已按要求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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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