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社区****中心****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8-11 10:00:00,更正为:2026-08-14 10: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开启)时间:2026-08-11 10:00:00,更正为:2026-08-14 10:00:00。标书代写
一、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3.2技术要求 第2包“冲击波治疗仪”技术参数内的单品配置清单由: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触控一体机 |
1台 |
|
| 2 |
头戴式耳机 |
1个 |
|
| 3 |
平板手持终端 |
1台 |
|
| 4 |
多功能臂托升降桌 |
1套 |
|
| 5 |
认知功能障碍治疗软件 |
1套 |
|
| 6 |
治疗探头 |
12个 |
不同尺寸配置 |
更正为: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主机 |
1台 |
|
| 2 |
空压机 |
1台 |
|
| 3 |
操作软件 |
1套 |
|
| 4 |
治疗手柄 |
1把 |
|
| 5 |
治疗探头 |
12个 |
不同尺寸配置 |
| 6 |
配套推车 |
1台 |
二、在招标文件第三章 3.3.1处新增是否为医疗器械产品标识。
三、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3.3.2.商务要求第4条付款进度安排内容由“1、付款条件:所有货物到场安装完成后经采购人初步验收,达到该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00%。2、付款条件:全部工作完成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更正为“1、进度款付款条件:所有货物到场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0%。2、尾款付款条件:交货期满一年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四、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3.3.2.商务要求第7条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容由“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更正为“1、所有产品质保期不少于3年。2、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更换等售后服务,所需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7月29日
****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名称:****
地址:**县符阳街道荔乡路546号
联系方式:0830-****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县**大道198号政务大楼1408
联系方式:0830-****8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0830-****885
****
2026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