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DR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审批
福建-厦门-海沧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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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7-29

项目名称 ****DR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门市**区新阳街道新景西三路8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1.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锦惠
联系人 李荣森 联系电话 180****6082
项目投资(万元) 80 环保投资(万元) 3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9-1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中心DR设备更新改造,新购置1台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DR),Ⅲ类射线装置,设备型号:uDR 566i-B,最大管电压150kV,最大管电流800mA。二、机房屏蔽防护、建筑布局、配套防护设施均维持原有状态,无机房墙体、防护门、通风系统及屏蔽改造工程。三、设备安装位置:一楼DR室。四、原有老旧DR设备按医疗设备报废流程完成报废、清运处置,不新增辐射工作场所。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辐射环境影响 环保措施:
(一)项目环保措施1. 本项目沿用原有DR放射机房,机房墙体、顶棚、地面、3mmpb铅防护门、铅玻璃观察窗辐射屏蔽防护性能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有用线束不朝向门窗、公共区域。2. 机房设置独立排风通风系统,持续置换机房内电离空气,无废气外排污染。3. 机房门外规范张贴标准电离辐射警告标识,防护门安装门机联动红灯警示装置,设备曝光工作时红灯常亮,警示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机房。4. 配套配备铅衣、铅围脖、铅帽、防护屏风等个人放射防护用品,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统一送检,建立完整个人剂量监测档案。5. 无放射性废水、放射性固体废物产生;旧DR设备报废后仅为普通医用电子设备,无放射性残留,交由正规医疗设备回收单位处置;医护****医院****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二)辐射安全组织与管理措施1.中心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工作专班,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全面负责本项目辐射安全日常管理、制定与实施年度防护计划与自查、应急处置等工作。2. 已制定了完善辐射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放射诊疗操作规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设备定期维护检修制度,所有制度张贴于放射科工作区域,严格落实执行。3. 辐射工作人员已全部参加辐射防护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定期组织辐射安全、应急处置培训与演练。4. 已定期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检定及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职业健康档案。
承诺:**** 李锦惠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锦惠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