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关于****县切特克萨尔布拉克一带铜金多金属矿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索引号 | DD011-2026-00905 | 有效性 | 1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通告 | ||||
| 文 号 | 阿地环评审〔2026〕121号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7-29 | 分类 |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 ||||
| 内容概述 | |||||||
****地质局****大队:
你单位报送的《****县切特克萨尔布拉克一带铜金多金属矿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切特克萨尔布拉克一带铜金多金属矿调查评价项目位于**地区**县县**南侧,直线距离约18km处,普查区北侧距额尔齐斯河流域河岸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4.2km,北距达拉吾孜村7km,东距克孜勒库都克村22公里,行政区划属****县管辖。****中心坐标为:E89°15'37.325",N46°55'19.985"。建设性质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开展1∶10000地质草测48.66km2、1∶2000地质测量1km2、1∶10000地化剖面51km、1∶10000磁法剖面20km、1∶10000激电中梯剖面20km、激电测深30点、槽探2000m3(12条)、钻探750m(5个钻孔)等地质勘查工作,并采集各类样品2030余件。每个钻井平台内设置1个临时堆土场(10m2)、物料堆放区1个(10m2)、泥浆配比池(泥浆池)1个(3m3),建设临时道路5条(总长约7.7km)等辅助设施。项目不**固定办公生活区,施工人员就近租住克孜勒库都克村居民住宅;样品分析测试依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
本项目勘查区面积48.66km2,临时占地面积29497m2。总投资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占总投资的8.63%。
二、根据**蓝境****公司编制的《****县切特克萨尔布拉克一带铜金多金属矿调查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厅出具的《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新立)任务书的通知》(新自然资函〔20265〕478号)(《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任务书》,项目编号:****,工作期限:2026年1月—2027年4月,面积48.66平方千米)等相关资料,本项目符合《**维吾尔自治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地区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及**地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在项目实施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开工前须依法依规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严格控制勘查作业范围,优化施工道路选线,优先利用原有牧道,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施工前对临时占地区域实施表土剥离(剥离厚度不少于20cm),表土单独堆存并采取篷布覆盖、围挡及洒水养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回覆表土并恢复植被;钻探结束后对钻孔进行封孔(采用水泥浆分层封堵,恢复地层隔水性能),泥浆池回填压实,平整钻探平台、探槽及临时道路;对临时占地播撒乡土草种,落实后期养护管理,植被恢复至周边荒漠草原原有水平;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严禁随意碾压植被;跨季节性冲沟段须埋设涵管保障汛期行洪,施工结束后拆除便道,疏通冲沟。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严禁捕猎、惊扰野生动物;合理调整施工时段,晨昏及夜间减少高噪声作业;在施工边界设置警示围栏,严格控制扰动范围,避开野生动物集中栖息繁育区域及迁徙通道。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钻探、槽探等施工作业采取湿式作业或洒水降尘措施,临时堆土采取压实、苫布覆盖(100%覆盖);所有堆土、岩芯、砂石全覆盖**度防尘网;运输车辆限载、限高、限速,并密闭篷布遮盖,严禁沿途抛撒渣土;划定固定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往复碾压起尘。使用达标柴油,保证充分燃烧;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防止因设备故障造成柴油不完全燃烧;严禁焚烧垃圾、废油料、塑料等杂物。勘探期施工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柴油发电机及车辆排放废气须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 20891-2014)限值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探废水经泥浆沉淀池(采用**度聚乙烯土工膜防渗)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农户现有分户防渗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置,定期清掏,转运至****处理厂集中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钻探期施工人员在野外作业区设置移动式卫生厕所,定期清掏。建立生活污水拉运台账,记录拉运时间、拉运量、接收单位等信息。
(四)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柴油储存区须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地面铺设双层HDPE防渗膜(厚度≥1.5mm),油桶底部设置托盘,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泥浆沉淀池采用HDPE防渗膜防渗。加强油料管理,柴油采用随用随送方式,现场最大储存量不超过3桶(200L/桶),避免大量储存。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渗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音降噪,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22:00—次日08:00),途经村镇等敏感区时禁止随意鸣笛。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护保养。勘探期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标准限值。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产生的剥离表土、钻探岩屑、槽探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及生态恢复,不得随意丢弃;钻探岩芯核心部分整理封存****实验室作为地质资料长期保存,剩余部分委托合规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置;钻探泥浆经自然干化后就地填埋压实,并进行植被恢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破损的废防渗膜(HW08,900-249-08)属危险废物,须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禁止在勘查区焚烧或填埋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暴雨及大风天气暂停钻探、槽探及油料、泥浆相关作业。制定专项应急防范措施,配备齐全应急物资,加强储油区等日常管理及安全检查,避免“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四、****环境局****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等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次环评仅对勘查内容进行评价,不涉及采矿内容,建设单位在进行采矿前需另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严禁“以探代采”。项目样品测试分析工作内容不属于本次环评内容。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