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改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二、一般要求”“(一)投标的费用”第2和3点,修改后内容为:
2、 招标人委托中标人支付公共**交易服务费,其报价中须包含公共**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公共**交易服务费后,招标人、中标人方可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3、 中标人可选用汇款支付方式支付公共**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将公共**交易服务费转账(汇款)至公共**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如下所示),系统根据相关信息自动匹配确认。公共**交易服务费结算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银行**天润路支行,账号:440********409202288【注:公共**交易服务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待中标人支付公共**交易服务费并确认后(可登录综合管理平台查看是否支付成功,一般支付后两个工作日内返回支付信息),中标人登录综合管理平台,在费用管理--业务订单菜单填写开票信息并申请开票,****将电子发票发送至中标人的登记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同时,可登录综合管理平台工作台可查看电子发票。使用汇款支付过程中,请在摘要或用途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服务费,例如:CZ2022-0001交易服务费。当****银行回单中单位名称、应缴交易服务费金额、成交项目编号三项信息匹配都一致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支付确认。】
二、原视频递交时间改为:2026年8月14日 8:00am-9:00am(地点:**市**区天润路447号****4楼)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6年08月14日09时0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四、采用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的,如在更正公告前已按原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开具的(如有效期为按照首次公告时间所计算的投标有效期30天后的),则其保函、担保或保证保险仍然有效。